官方网址:http://zsw.usc.edu.cn/https://www.usc.edu.cn/
招生电话:0734-8282553
电子邮箱:zs@usc.edu.cn
学校简介 | |||||||||||||||||||||||||||||||||||||||||||||||||||||||||||||||||||||||||||||||||||||||||||||||||||||||||||||||||||||||||||||||||||||||||||||||||||||||||||||||||||||||||||||||||||||||||||||||||||||||||||||||||||||||||||||||||||||||||||||||||||||||||||||||||||||||||||||||||||||||||||||||||||||||||||||||||||||||||||||||||||||||||||||||||||||||||||||||||||||||||||||||||||||||||||||||||||||||||||||||||||||||||||||||||||||||||||||||||||||||||||||||||||||||||||||||||||||||||||||||||||||||||||
南华大学由中南工学院与衡阳医学院于2000年3月合并组建,2002年10月,核工业第六研究所并入。中南工学院的前身是1959年创办的衡阳矿冶工程学院,衡阳医学院的前身为创建于1958年的湖南省衡阳医学院。学校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是湖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建设高校。 在长期办学历程中,学校形成了鲜明的“核特色”“医品牌”和“环保优势”。是一所以工学、医学为主,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管理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学校设有直属学院25个,直属型附属医院8所,研究生协作培养单位27个;设有本科招生专业6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9种;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学校面向全国(含港澳台)以及部分国家和地区招生,现有全日制本科生36770人,博士、硕士研究生7050人,国际学生388人。 学校现有教职工2609人,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重点人才计划专家、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专家、国家级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100余名,有湖南省芙蓉学者、杰出青年等159名。拥有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国家国防科技创新团队、部省级创新团队、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省级教学团队38个;是国家“111计划”学科创新引智基地。 学校拥有19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国防重点专业和紧缺专业、卓越计划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1个;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3个;有国家级一流课程20门,国家级精品课程和精品开放课程3门;有教育部“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2个,省级创新创业教育中心与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等46个。在全国率先实施“免费医学生”政策,推进“医+X”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入选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师、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单位,入选全国首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院。被评为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青年就业创业教育先进集体。 学校临床医学、化学、工程学、药理学与毒理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等5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核科学与技术入选“世界一流培育学科”。有国家核医结合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核燃料循环技术与装备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核能与核安全国家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生态环境部重点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等平台9个;拥有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社科研究基地等84个。学校先后承担“863”计划项目、“973”计划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项目/联合基金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外国资深学者研究基金项目、国防基础研究计划、核能开发专项等科研项目3500余项;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12项,省部级科技奖励300余项、省部级优秀社科成果奖20余项。 学校与国际原子能机构、英国剑桥大学、澳大利亚国立大学、日本东北大学等国内外30余所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合作协作关系。获批“湖南省外国专家工作站”,留学生教育通过教育部“来华留学教育和管理质量”认证。 学校8所直属型附属医院分布在衡阳和长沙,其中附属第一医院、附属第二医院、附属南华医院、附属长沙中心医院、附属妇幼保健院、附属职业病防治院为三级甲等医院,附属第七医院是全国首家转隶高校的省级荣军优抚医院。附属医院共有职工近1.3万人,临床教师3000余人;共开放床位10000余张,年门急诊量约600万人次,年手术量超过16万台次。学校获批国家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和区域医疗卫生中心依托建设单位。 学校图书资源总量345万余册,其中纸质藏书207万余册,纸质中外文期刊2400余种,拥有WOS、IEL、CNKI、超星等50余个数据库。学校主办《中国动脉硬化杂志》《中南医学科学杂志》《南华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等学术期刊。 60多年来,学校为国家及地方输送30万名各类高素质专门人才,是核工业“人才培养的摇篮”,是健康湖南建设的重要力量,毕业生广泛分布在国防工业、核工业、卫生与健康、环境保护、装备制造、金融管理等行业和领域,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立足新时代,学校秉承“明德、博学、求是、致远”的校训,弘扬“勤勉务实、甘于奉献、刚健自强、敢为人先”的南华精神,坚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服务国家和社会需求,综合实力不断提升,正朝着“双一流”建设目标,在新时代高水平大学的征程上奋勇迈进。 (数据截至2023年10月31日)
南华大学2023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南华大学,是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的全日制公立综合性大学。学校于1958年以本科教育为起点开始办学。2000年中南工学院与衡阳医学院合并组建南华大学,2002年核工业第六研究所并入。学校英文译名 University of South China(USC)。 第三条 学校本部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衡阳市,拥有红湘、雨母两个校区和八所直属型附属医院,在湖南省会长沙拥有未来科学研究中心。学校注册地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常胜西路28号,邮政编码:421001, 招生咨询电话(传真):0734-8282553,8282530;监督举报受理电话0734-8578027;网址:http://www.usc.edu.cn,电子邮箱:zs@usc.edu.cn。 第四条 学校具有博士、硕士、学士三级学位授权资格,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 第五条 学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湖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是教育部和国家卫健委第一批卓越工程师、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学校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基地,具有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和硕博连读资格和招收港、澳、台学生与外国留学生资格。 第六条 学校办学涉及工学、医学、管理学、理学、经济学、哲学、法学、文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门类,面向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和港澳台招生,并招收外国留学生;学校有66个全日制本科招生专业,招生类别包括普通类、国家专项计划(贫困地区专项)、地方专项计划(农村地区专项)、地方优质本科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专业、港澳台招生、部分核类专业单独招生、核产业特岗、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新疆吐鲁番对口援疆扶贫定向、南疆计划和内地新疆班等。 第七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情况,择优选拔。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八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主管校领导、校纪委书记、有关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领导和统筹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制定招生工作重要政策,决策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工作办公室。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及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执行学校党委、行政的招生决议;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报送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研究制定学校本科招生章程和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研究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工作;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负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招生工作办公室设在招生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校纪检监察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监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 第十条 2023年学校普通本科面向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各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学校安排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1%的名额作为预留计划,并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使用预留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能完成招生计划,学校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调整。高水平运动队、部分核类专业单独招生的预录名单由学校根据测试、考试情况提供给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行政部门,按相应政策办理录取手续。 第十二条 学校在录取工作中,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确认的高考政策性加分,但分值累计不得超过20分。 第十三条 学校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录取专业(大类)。投档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文(理)综合四个科目的先后和成绩高低顺序依次录取。若考生所报专业(大类)志愿均无法满足时,专业服从调剂者则调剂到生源所在省招生计划未录满专业(大类)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所有录取及退档考生以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的名单为准。如与生源省份排序规则不符,按生源省份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和相关政策执行。考生填报学校专业志愿时,需满足学校选考科目要求(选考科目要求以省级招办向社会公布的为准);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录取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核产业特岗、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地方优质本科专项计划、新疆吐鲁番对口援疆扶贫定向、南疆计划、内地新疆班、部分核类专业单独招生、港澳台、高水平运动队等招生类别,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执行,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开展“核产业特岗”专项招生,为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成员单位提供订单定向式人才培养。“核产业特岗”在本科提前批中面向湖南省考生单列计划录取,计划性质为国家任务,学生、企业、学校需在招生录取前签订三方定向就业协议。学生在校期间由校企联合培养;毕业后到协议单位定向就业。 第十七条 报考学校设计学类考生,须省统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投档录取规则中确定的综合分(综合成绩)计算规则,按照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执行,按投档成绩(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未确定综合分(综合成绩)计算规则,按省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含优惠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录取,同等条件情况下,依次优先录取省统考成绩高者、高考文化成绩高者、外语成绩高者。 第十八条 学校在录取工作中对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除部分专业外(具体见各省公布和我校相关招生简章),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公共外语教学内容安排教学。 第十九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除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外,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四章 招生专业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条 学校根据属地管理原则,严格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当年核定的标准执行收费,具体收费标准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http://zsw.usc.edu.cn/)和新生入学须知上公布。 第二十一条 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有“绿色通道”,并对其实施经济资助与成长扶助相结合的“双助计划”,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克服生活和学习上的困难,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在国家设置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之外,还设有综合奖学金、中国核动力奖学金、中国铀业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 第二十二条 学校对临床医学专业实施“免费医学生”计划,成绩排名前50%的临床医学专业学生免交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国家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与身体复检。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考生还须在入校后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复测。对复查(复测、复检)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舞弊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四条 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南华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学校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鼓励优秀学生在学习主修专业课程的同时,按规定申请修读其他专业的课程和申请获得辅修证书、辅修学位。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和省(直辖市、自治区)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相应调整招生政策,另行公布。在实施过程中有修订的,修订内容自修订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本章程由南华大学招生处负责解释。 南华大学2023年核产业特岗订单定向班 招 生 章 程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1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和有关核产业特岗的意见。为加强紧缺行业核产业人才培养,认真做好首次核产业特岗订单定向班招生录取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一、招生对象 1.参加湖南省2023年高考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2.参加2023年全国统一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绩达到湖南省本科批物理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3.志愿核产业事业发展,毕业后服从订单培养单位工作安排。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身体条件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相关规定。
二、招生专业 2023年13个普通本科专业招生480人,具体如下: (一)招生范围:面向湖南省。 (二)招生批次:湖南省本科提前批。 (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四)学制学费:学制4年,学费标准与普通类计划相同。中核集团成员定向单位为特岗生提供生活补助和专项奖学金。 (五)专业计划
注:1.选考科目要求,首选科目物理,再选科目不限。 2.各定向单位为优秀学生提供相应奖学金(具体标准见协议内容)。 3.学生毕业后到定向单位就业。
三、录取程序 (一)志愿填报 1.志愿设置。核产业特岗招生采用院校志愿模式、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考生按照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志愿填报时间和要求,在本科提前批“单个志愿”栏内填报。每个考生可以填报6个专业志愿,1个专业服从志愿。 2.填报规则。考生可通过填报专业志愿选择订单企业,可同时填报一个订单企业的多个专业,也可填报不同订单企业的一个或多个专业。 3.注意事项。考生填报志愿前须登录南华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s://zsw.usc.edu.cn/),仔细阅读南华大学2023年核产业特岗订单班招生章程及南华大学核产业特岗订单班定向就业协议书的内容。 (二)录取考生 1.提供名单。志愿填报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按招生计划数的120%比例,将填报南华大学核产业特岗专业志愿的考生,提供给学校。经拟录后,如未完成计划,则按缺额计划的100%的比例补充提供后续考生名单,直至录满。 2.考生确认。学校将拟录的专业和定向单位通知考生,考生从南华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s://zsw.usc.edu.cn/)下载《南华大学“核产业特岗订单班”定向就业协议书》(简称协议书,详见附件),按要求签订协议书(一式4份),选择三种方式之一向我校提供已签订的协议书,确认录取意向。 (1)邮箱发送。7月3日18:00前(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以特岗生+姓名为主题,考生号(14位)+姓名命名文件名,将签订的协议书扫描1份,转为PDF文件格式(或协议书图片),发至南华招生邮箱(zs@usc.edu.cn),新生入学时带协议书原件4份交学校。 (2)邮寄协议。通过中国邮政EMS将签订的协议书4份邮寄到南华大学(邮寄地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常胜西路28号,单位:南华大学招生处,收件人:唐云波,电话:0734-8282553),并于7月3日18:00前将(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EMS运单号、考生姓名、考生号、身份证号发至南华招生邮箱(zs@usc.edu.cn),邮件主题为“特岗生+姓名”。 (3)来校签约。7月3日8:00-18:00,南华大学招生就业大厅(导航定位就业创业中心)设置招生咨询和协议签约服务点,为考生和家长面对面咨询、现场签约服务,现场签订协议4份。 学校收到协议书和邮件信息后将通过南华大学招生网公示。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或邮寄协议书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3.预录考生。南华大学联合定向单位组成核产业特岗招生录取工作小组,根据确认录取意向考生的志愿信息,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规则确定考生专业,优先录取直接志愿考生。直接志愿生源不足时,再从“专业服从”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四个科目的先后和成绩高低顺序依次录取。 4.投档录取。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南华大学提供的拟录取名单在本科提前批投档,按照高考录取程序进行录取工作。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已被高校录取的考生,不能改录到其他学校”。 (三)复查复核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要求,南华大学在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对学生进行复核。复核合格者,南华大学、订单培养企业在其《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协议书》正式生效;不合格者,一律不能取得“核产业特岗订单班培养学生”(简称特岗生)资格,并按国家有关招生和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南华大学在完成复核工作后,负责将《协议书》寄送达各协议方,并存入特岗生的个人档案。 四、培养就业 (一)培养模式。校企联合订单培养,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双导师制,在大二、大三学年的暑期,为特岗生在标准专业人才培养科目基础上各增加一次暑期生产实习,帮助学生更好掌握有关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并为特岗生提供不低于实习地点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暑期实习生活补贴,承担暑假实习住宿和往返差旅费用。 (二)学生管理。特岗生在校学习期间按专业隶属由学院专业培养、日常管理;其不得转学、转专业、出国留学;考取研究生可继续签约,不签约按违约处理;经企业同意,参军入伍和志愿西部计划自动解约;考取公务员、事业单位或到其它单位就业等违约按协议支付违约金。 (三)奖助体系。特岗生在校期间享受学校各类奖助补的基础上,享受订单企业提供的各类奖助学金。具体按当年度专业排名前5%的,提供5000元/人奖学金;当年度专业排名5%至15%的,提供3000元/人奖学金;当年度专业排名15%至30%的,提供1000元/人奖学金。 (四)毕业就业。在学生完成学业取得毕业证书后,按三方定向就业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其成员单位就业,工作期限一般不得少于五年。 五、招生信息咨询 (一)南华大学咨询信息。通过南华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s://zsw.usc.edu.cn/)、“南华大学本科招生”微信公众号发布核产业特岗招生章程和招生报考指南,并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咨询(电话0734-8282553、招生邮箱Zs@usc.edu.cn)。 (二)定向单位咨询信息。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在官方网站(http://www.cnecc.com/)、中核检修有限公司(http://www.cnijx.com/)、中核二十五建设有限公司(http://www.cnecc.com/2028.html)上同步发布核产业特岗招生章程和招生指南,并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咨询。 南华大学2023年核产业特岗订单定向班 招 生 章 程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1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和有关核产业特岗的意见。为加强紧缺行业核产业人才培养,认真做好首次核产业特岗订单定向班招生录取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一、招生对象 1.参加湖南省2023年高考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2.参加2023年全国统一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绩达到湖南省本科批物理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3.志愿核产业事业发展,毕业后服从订单培养单位工作安排。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身体条件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相关规定。
二、招生专业 2023年13个普通本科专业招生480人,具体如下: (一)招生范围:面向湖南省。 (二)招生批次:湖南省本科提前批。 (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四)学制学费:学制4年,学费标准与普通类计划相同。中核集团成员定向单位为特岗生提供生活补助和专项奖学金。 (五)专业计划
注:1.选考科目要求,首选科目物理,再选科目不限。 2.各定向单位为优秀学生提供相应奖学金(具体标准见协议内容)。 3.学生毕业后到定向单位就业。
三、录取程序 (一)志愿填报 1.志愿设置。核产业特岗招生采用院校志愿模式、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考生按照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志愿填报时间和要求,在本科提前批“单个志愿”栏内填报。每个考生可以填报6个专业志愿,1个专业服从志愿。 2.填报规则。考生可通过填报专业志愿选择订单企业,可同时填报一个订单企业的多个专业,也可填报不同订单企业的一个或多个专业。 3.注意事项。考生填报志愿前须登录南华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s://zsw.usc.edu.cn/),仔细阅读南华大学2023年核产业特岗订单班招生章程及南华大学核产业特岗订单班定向就业协议书的内容。 (二)录取考生 1.提供名单。志愿填报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按招生计划数的120%比例,将填报南华大学核产业特岗专业志愿的考生,提供给学校。经拟录后,如未完成计划,则按缺额计划的100%的比例补充提供后续考生名单,直至录满。 2.考生确认。学校将拟录的专业和定向单位通知考生,考生从南华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s://zsw.usc.edu.cn/)下载《南华大学“核产业特岗订单班”定向就业协议书》(简称协议书,详见附件),按要求签订协议书(一式4份),选择三种方式之一向我校提供已签订的协议书,确认录取意向。 (1)邮箱发送。7月3日18:00前(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以特岗生+姓名为主题,考生号(14位)+姓名命名文件名,将签订的协议书扫描1份,转为PDF文件格式(或协议书图片),发至南华招生邮箱(zs@usc.edu.cn),新生入学时带协议书原件4份交学校。 (2)邮寄协议。通过中国邮政EMS将签订的协议书4份邮寄到南华大学(邮寄地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常胜西路28号,单位:南华大学招生处,收件人:唐云波,电话:0734-8282553),并于7月3日18:00前将(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EMS运单号、考生姓名、考生号、身份证号发至南华招生邮箱(zs@usc.edu.cn),邮件主题为“特岗生+姓名”。 (3)来校签约。7月3日8:00-18:00,南华大学招生就业大厅(导航定位就业创业中心)设置招生咨询和协议签约服务点,为考生和家长面对面咨询、现场签约服务,现场签订协议4份。 学校收到协议书和邮件信息后将通过南华大学招生网公示。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或邮寄协议书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3.预录考生。南华大学联合定向单位组成核产业特岗招生录取工作小组,根据确认录取意向考生的志愿信息,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规则确定考生专业,优先录取直接志愿考生。直接志愿生源不足时,再从“专业服从”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四个科目的先后和成绩高低顺序依次录取。 4.投档录取。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南华大学提供的拟录取名单在本科提前批投档,按照高考录取程序进行录取工作。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已被高校录取的考生,不能改录到其他学校”。 (三)复查复核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要求,南华大学在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对学生进行复核。复核合格者,南华大学、订单培养企业在其《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协议书》正式生效;不合格者,一律不能取得“核产业特岗订单班培养学生”(简称特岗生)资格,并按国家有关招生和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南华大学在完成复核工作后,负责将《协议书》寄送达各协议方,并存入特岗生的个人档案。 四、培养就业 (一)培养模式。校企联合订单培养,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双导师制,在大二、大三学年的暑期,为特岗生在标准专业人才培养科目基础上各增加一次暑期生产实习,帮助学生更好掌握有关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并为特岗生提供不低于实习地点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暑期实习生活补贴,承担暑假实习住宿和往返差旅费用。 (二)学生管理。特岗生在校学习期间按专业隶属由学院专业培养、日常管理;其不得转学、转专业、出国留学;考取研究生可继续签约,不签约按违约处理;经企业同意,参军入伍和志愿西部计划自动解约;考取公务员、事业单位或到其它单位就业等违约按协议支付违约金。 (三)奖助体系。特岗生在校期间享受学校各类奖助补的基础上,享受订单企业提供的各类奖助学金。具体按当年度专业排名前5%的,提供5000元/人奖学金;当年度专业排名5%至15%的,提供3000元/人奖学金;当年度专业排名15%至30%的,提供1000元/人奖学金。 (四)毕业就业。在学生完成学业取得毕业证书后,按三方定向就业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其成员单位就业,工作期限一般不得少于五年。 五、招生信息咨询 (一)南华大学咨询信息。通过南华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s://zsw.usc.edu.cn/)、“南华大学本科招生”微信公众号发布核产业特岗招生章程和招生报考指南,并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咨询(电话0734-8282553、招生邮箱Zs@usc.edu.cn)。 (二)定向单位咨询信息。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在官方网站(http://www.cnecc.com/)、中核检修有限公司(http://www.cnijx.com/)、中核二十五建设有限公司(http://www.cnecc.com/2028.html)上同步发布核产业特岗招生章程和招生指南,并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咨询。 南华大学2023年核产业特岗订单定向班 招 生 章 程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1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和有关核产业特岗的意见。为加强紧缺行业核产业人才培养,认真做好首次核产业特岗订单定向班招生录取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一、招生对象 1.参加湖南省2023年高考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2.参加2023年全国统一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绩达到湖南省本科批物理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3.志愿核产业事业发展,毕业后服从订单培养单位工作安排。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身体条件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相关规定。
二、招生专业 2023年13个普通本科专业招生480人,具体如下: (一)招生范围:面向湖南省。 (二)招生批次:湖南省本科提前批。 (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四)学制学费:学制4年,学费标准与普通类计划相同。中核集团成员定向单位为特岗生提供生活补助和专项奖学金。 (五)专业计划
注:1.选考科目要求,首选科目物理,再选科目不限。 2.各定向单位为优秀学生提供相应奖学金(具体标准见协议内容)。 3.学生毕业后到定向单位就业。
三、录取程序 (一)志愿填报 1.志愿设置。核产业特岗招生采用院校志愿模式、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考生按照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志愿填报时间和要求,在本科提前批“单个志愿”栏内填报。每个考生可以填报6个专业志愿,1个专业服从志愿。 2.填报规则。考生可通过填报专业志愿选择订单企业,可同时填报一个订单企业的多个专业,也可填报不同订单企业的一个或多个专业。 3.注意事项。考生填报志愿前须登录南华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s://zsw.usc.edu.cn/),仔细阅读南华大学2023年核产业特岗订单班招生章程及南华大学核产业特岗订单班定向就业协议书的内容。 (二)录取考生 1.提供名单。志愿填报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按招生计划数的120%比例,将填报南华大学核产业特岗专业志愿的考生,提供给学校。经拟录后,如未完成计划,则按缺额计划的100%的比例补充提供后续考生名单,直至录满。 2.考生确认。学校将拟录的专业和定向单位通知考生,考生从南华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s://zsw.usc.edu.cn/)下载《南华大学“核产业特岗订单班”定向就业协议书》(简称协议书,详见附件),按要求签订协议书(一式4份),选择三种方式之一向我校提供已签订的协议书,确认录取意向。 (1)邮箱发送。7月3日18:00前(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以特岗生+姓名为主题,考生号(14位)+姓名命名文件名,将签订的协议书扫描1份,转为PDF文件格式(或协议书图片),发至南华招生邮箱(zs@usc.edu.cn),新生入学时带协议书原件4份交学校。 (2)邮寄协议。通过中国邮政EMS将签订的协议书4份邮寄到南华大学(邮寄地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常胜西路28号,单位:南华大学招生处,收件人:唐云波,电话:0734-8282553),并于7月3日18:00前将(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EMS运单号、考生姓名、考生号、身份证号发至南华招生邮箱(zs@usc.edu.cn),邮件主题为“特岗生+姓名”。 (3)来校签约。7月3日8:00-18:00,南华大学招生就业大厅(导航定位就业创业中心)设置招生咨询和协议签约服务点,为考生和家长面对面咨询、现场签约服务,现场签订协议4份。 学校收到协议书和邮件信息后将通过南华大学招生网公示。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或邮寄协议书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3.预录考生。南华大学联合定向单位组成核产业特岗招生录取工作小组,根据确认录取意向考生的志愿信息,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规则确定考生专业,优先录取直接志愿考生。直接志愿生源不足时,再从“专业服从”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四个科目的先后和成绩高低顺序依次录取。 4.投档录取。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南华大学提供的拟录取名单在本科提前批投档,按照高考录取程序进行录取工作。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已被高校录取的考生,不能改录到其他学校”。 (三)复查复核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要求,南华大学在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对学生进行复核。复核合格者,南华大学、订单培养企业在其《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协议书》正式生效;不合格者,一律不能取得“核产业特岗订单班培养学生”(简称特岗生)资格,并按国家有关招生和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南华大学在完成复核工作后,负责将《协议书》寄送达各协议方,并存入特岗生的个人档案。 四、培养就业 (一)培养模式。校企联合订单培养,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双导师制,在大二、大三学年的暑期,为特岗生在标准专业人才培养科目基础上各增加一次暑期生产实习,帮助学生更好掌握有关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并为特岗生提供不低于实习地点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暑期实习生活补贴,承担暑假实习住宿和往返差旅费用。 (二)学生管理。特岗生在校学习期间按专业隶属由学院专业培养、日常管理;其不得转学、转专业、出国留学;考取研究生可继续签约,不签约按违约处理;经企业同意,参军入伍和志愿西部计划自动解约;考取公务员、事业单位或到其它单位就业等违约按协议支付违约金。 (三)奖助体系。特岗生在校期间享受学校各类奖助补的基础上,享受订单企业提供的各类奖助学金。具体按当年度专业排名前5%的,提供5000元/人奖学金;当年度专业排名5%至15%的,提供3000元/人奖学金;当年度专业排名15%至30%的,提供1000元/人奖学金。 (四)毕业就业。在学生完成学业取得毕业证书后,按三方定向就业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其成员单位就业,工作期限一般不得少于五年。 五、招生信息咨询 (一)南华大学咨询信息。通过南华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s://zsw.usc.edu.cn/)、“南华大学本科招生”微信公众号发布核产业特岗招生章程和招生报考指南,并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咨询(电话0734-8282553、招生邮箱Zs@usc.edu.cn)。 (二)定向单位咨询信息。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在官方网站(http://www.cnecc.com/)、中核检修有限公司(http://www.cnijx.com/)、中核二十五建设有限公司(http://www.cnecc.com/2028.html)上同步发布核产业特岗招生章程和招生指南,并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咨询。 南 华 大 学 南华大学2023年部分核类本科专业单独 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学校的办学宗旨,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部分核类本科专业单独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核类单招),保证核类单招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南华大学是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成立于1958年的全日制公立综合性大学。学校英文译名 University of South China(USC)。 第三条 学校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衡阳市。注册地址:湖南省衡阳市常胜西路28号,邮政编码:421001, 招生联系电话(传真):0734-8282553; 电子邮箱:zs@ usc.edu.cn,网址:http://www.usc.edu.cn。学校在衡阳市拥有红湘、雨母两个校区和五所直属型附属医院;在湖南省会长沙拥有未来科学研究院和两所直属型医院。 第四条 学校具有博士、硕士、学士三级学位授权资格,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 第五条 学校办学涉及工学、医学、管理学、理学、经济学、哲学、法学、文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门类;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和港澳台招生,并招收外国留学生;学校设有本科招生专业67个;学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类别包括普通类、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部分核类专业单独招生、港澳台招生、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新疆吐鲁番对口援疆扶贫定向、南疆计划和内地新疆班等。 第六条 核类单招是经教育部批准,学校面向湖南省、四川省、陕西省、甘肃省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5省(区)核工业企业(单位)优秀青年和高中毕业生试行单独招生,定向核工业生产企业或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简称核工业企业)就业。考生须在推荐报考的核工业企业(单位)所在省(区)取得高考报名资格,并通过招生考试报名审核。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校纪委书记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部分核类专业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招生办公室,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及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政策;执行学校党委、行政的招生决议;讨论核类单独招生章程、资格审查、命题工作、组织考试、录取等重大事宜,制定学校核类招生政策。 第八条 学校成立由校纪委书记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核类单招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核类单招录取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责任约束,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学校招生工作同时接受考生及家长、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 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构成的命题领导小组。学校核类单独招生考试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及考试所用的相关素材)、评分参考(指南)启用前属于国家秘密,按照机密级事项严格管理。严格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做好试卷命题组织管理,严防泄密和命题错误。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专业及考试科目设置 第十条 2023年核类单独招生计划100人,以各省生源数量、质量确定分省分专业具体计划。招生层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制四年,外语语种为英语,招生科类为理工类。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必须选考物理。 第十一条 2023年核类单独本科招生专业6个,即核工程与核技术、辐射防护与核安全、核化工与核燃料工程、矿物加工工程、矿物资源工程、资源勘查工程。 第十二条 核类单招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理)、英语(不测试听力)、物理4门。总分520分,其中语文、数学各150分,英语120分,物理100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核类单招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十四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在各省(区)负责高校招生录取的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实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五条 核类单招考生的录取,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拟录取考生与核工业企业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后,学校通过省级招考行政部门按政策办理录取手续。具有我校核类单招拟录取资格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取得我校拟录取资格的考生可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第十六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除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外,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五章 培养与就业派遣 第十七条 核类单招录取的学生,享有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同等待遇,但不得转校。核类单招录取的考生如符合《南华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规定的转专业条件,可在入学后一学期在核类单独招生专业中申请转专业。 第十八条 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合格,准予毕业,颁发南华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南华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南华大学学位委员会授予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 第十九条 毕业后,学校将按就业定向协议单位派遣工作。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条 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录取新生的材料复核和专业复测。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要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一律取消该生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和省(直辖市、自治区)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制定相应招生政策,另行公布。 第二十三条 学校以前有关核类单招工作的文件规定凡与本章程有关条款相悖之处,以本章程规定为准。本章程由南华大学招生处负责解释。 南华大学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概况南华大学由中南工学院与衡阳医学院于2000年3月合并组建,2002年10月,核工业第六研究所并入。中南工学院的前身是1959年创办的衡阳矿冶工程学院,衡阳医学院的前身为创建于1958年的湖南省衡阳医学院。学校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是湖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建设高校。1986年,学校获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2003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增列核技术及应用、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2个二级学科博土学位授权点,并成为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单位:2011年,新增基础医学、矿业工程和安全科学与工程等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新增1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 2014年,新增5种硕土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017年,在新一轮学位授权点审核增列中成功申报核科学与技术和临床医学2人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4种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019年新增护理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22年新增特种医学、环境科学与工程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在长期办学历程中,学校形成了鲜明的“核特色”“医品牌”和“环保优势”,是一所以工学、医学为主,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管理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学校临床医学、化学、工程学、药理学与毒理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等5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核科学与技术入选“世界一流培育学科”。学校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6个,硕上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9种,研究生协作培养单位27个。学校拥有一流的核医科研平台,其中国家级平台6个,省级平台50余个:学校现有研究生导师1622余人,其中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重点人才计划专家、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专家、国家级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100余名,湖南省美蓉学者、百人计划专家、杰出青年等160名。学校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资格(硕士、博士),在校博、硕上研究生6897人。 (注:文中数据截止2023年8月31日) 南华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
机构简介
南华大学2023年度青年学者衡山论坛在红湘校区图书馆学术报告厅开幕。南华大学党委书记高山出席开幕式并致辞,党委委员、副校长夏昆主持论坛开幕式。 开幕式现场 高山致辞 高山在致辞中对参加论坛的青年学者表示热烈欢迎。他说,聚集更多的人才来培养更多的人才,是南华大学办学的目的与梦想。长期以来,南华大学坚守办学初心,为中国的核工业、医疗卫生健康与环保事业作出了卓越的贡献。近年来,学校坚持人才强校战略不动摇,一批国家级奖项涌现,一批重大科技项目成果涌现,一批高水平团队实现突破,一批中青年学者脱颖而出,一批新鲜血液汇聚到南华大学,为学校高质量发展和“双一流”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学校将依托长沙与衡阳这两座宜居宜业的英雄之城、创新之城,竭尽所能为青年人才提供施展身手的条件与实现梦想的舞台,支持每一位青年人才挑大梁做主角。 “南华有爱才敬才的诚意,并有惜才容才的雅量,来到南华,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南华开放包容创新的环境,一定能让青年人才的创新思维得到进一步拓展,才干得到尽情绽放。”高山希望通过此次论坛,让更多青年学者了解南华、认识南华,感受南华师生的梦想,感受创新的力量。他热情邀请广大青年学者来南华追逐梦想、实现梦想,与南华大学同成长、共进步、齐发展! 夏昆主持开幕式并介绍学校人才引育政策 主论坛上,夏昆以《坚持人才是第一资源实施人才强校战略》为题,详细介绍了南华大学人才引育政策。学校青年优秀人才代表杨飞、殷祥标围绕为何选择南华大学及在南华大学成长成才经历作交流发言。 杨飞、殷祥标作交流发言 主论坛学术交流由南华大学药学院教授、国家特聘青年专家魏华,南华大学核技术学院教授、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青年科学家项目获得者宁顺艳共同主持。9位来自国内外的青年学者应邀在主论坛作学术交流。 青年学者作学术报告 宁顺艳、魏华共同主持主论坛学术交流 20日下午至21日,分论坛在资源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同步开展。各相关二级学院负责人介绍了本单位基本情况,13位海内外青年学者应邀作分论坛学术报告。 本次论坛旨在落实“人才强校”战略,为国内外优秀青年学者搭建了解学校和互相交流的平台。论坛自10月底发布英雄贴以来,引发青年学者广泛关注,共有来自国内外的620名青年学者报名参加。论坛分为主论坛和分论坛两个部分,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并同步直播的方式进行。论坛开播后,关心关注学校建设发展的校友和社会各界人士、国内外专家学者共2万余人线上参加。 人力资源处/人才工作办公室,各二级学院及附属第一医院、附属第二医院、附属南华医院等部门、单位有关负责人,高层次人才代表、系室主任、教师代表现场参加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