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洋大学是自然资源部与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之一。学校创建于1958年,始名舟山水产学院,1975年更名为浙江水产学院,1998年与舟山师范专科学校合并组建为浙江海洋学院,2000年之后舟山卫生学校、浙江水产学校、浙江省海洋水产研究所、舟山石油化工学校和舟山商业学校等学校(单位)相继并(进)入,2016年更为现名。学校的建设和发展一直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关怀和大力支持,习近平总书记主政浙江期间两次莅临学校视察指导工作,对学校坚持海岛办学给予了充分肯定,要求学校继续走艰苦奋斗之路,围绕地方经济建设,努力办出特色,为全省海洋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学校现有新城和定海2个校区,校园环境优美,风景宜人,是求学的理想之地。学校总占地面积2608亩(其中海域使用面积720亩),校舍建筑面积53.4万平方米,纸质图书205万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超过5.23亿元。设有11个学院,建有浙江省海洋水产研究所等科研机构。开展硕士研究生教育、普通本科教育、继续教育及留学生教育,与国(境)外高校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设有理学、农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历史学、教育学等学科门类,现有省一流学科A类2个、B类6个,其中海洋科学学科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位列第5,水产学科位列第8,植物与动物科学、农业科学、工程学3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拥有海洋科学、水产、船舶与海洋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农林经济管理、机械工程、数学、水利工程9个一级学科硕士点,交通运输、农业、教育、旅游管理、药学、资源与环境、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8个专业硕士学位点,并具有同等学力硕士学位授予权。设置46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6个,国家特色专业2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13个,省重点专业9个,省优势专业7个,省特色专业8个。拥有各类全日制在校学生15959人;教职工1563人,其中专任教师1171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681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538人,其中正高级技术职务201人。拥有双聘院士10人,国家级人才50余人;省级人才90余人;省级教学、科技创新团队10个。
学校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致力于培养全面发展的复合型人才。教学成果曾获国家二等奖1项,近5年来,获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6项,二等奖3项。学校是教育部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教育部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国家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项目试点高校,建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野外实习基地(共建)以及国内首个海岛野外生存教学实验基地,是海洋类高校中唯一的国家级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共建)。近5年来,学生在各类学科竞赛中获国家级奖170余项、省部级奖3350余项。学校被评为浙江省普通高校示范性创业学院、全国高等学校创业教育研究与实践先进单位、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特色典型经验高校,被列为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高校。
学校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断完善科研创新体系,努力提升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科研成果先后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一、二、三等奖及全国科学大会奖13项。近5年来,累计承担国家重点研发项目(课题)、国家社科基金重大和重点项目等国家级科研项目120余项,省部级科研项目400余项,年到校科研经费超过1.5亿元;获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和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40项,重要社会力量奖85项。建有国家海洋设施养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海洋生物种质资源发掘利用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临港石油天然气储运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海洋养殖工程技术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以及28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协同创新中心和8个中外合作科研平台。建有西轩渔业科技岛,拥有“浙海科1号”和“浙渔科2号”两艘科考船,其中“浙海科1号”进入国家海洋科学考察船序列。出版《浙江海洋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人文社科版),设有国家海洋出版社浙江分社。
学校以社会服务为载体,确立了充分依托学校特色学科优势、面向关联产业的“浙江海洋大学+市内、市外+行业协会+重点企业”校地合作发展新模式,形成了具有浙江海洋大学特色的社会服务新机制,不断提升社会服务整体水平。近年来,积极推进产学研一体化,深入参与“水产品精深加工”“机器换人、智能制造”“野生大黄鱼资源重建”“化工园区大气污染控制”等产业提升重大工程。与地方共建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大学科技园、定海研究院、普陀研究院等一批地方科技创新服务平台,以及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研究中心、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研究院等决策咨询机构,学校先后获得“浙江省科技特派员工作先进集体”“国家三农科技服务金桥奖集体奖”等荣誉称号。
学校积极推进教育国际化,深化与国(境)外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合作与交流,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与科研合作。与国(境)外55所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了教学科研合作关系,与意大利比萨大学联合设立浙江海洋大学比萨海洋研究生学院,与挪威生命科学大学、日本东京海洋大学、俄罗斯南乌拉尔国立大学等高校开展6个联合培养博士项目及多个双硕士项目,与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海洋技术大学合作举办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本科教育双学士项目,海洋科学本科专业为浙江省首批国际化专业。学校是中国政府奖学金外国留学生培养资格单位、港澳台地区本科生招生和培养单位、“一带一路”南南合作农业教育科技创新联盟单位、中国-中东欧“17+1”国家高校联合会成员,设有省内唯一的俄罗斯教育与科学部俄语等级考试点。
21世纪是海洋世纪,学校紧紧围绕建设“海洋强国”战略部署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紧密结合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浙江舟山群岛新区、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建设发展需要,以建设特色鲜明、国内一流的海洋大学为战略目标,努力成为我国重要的海洋人才培养基地、海洋科技研发平台、海洋高新技术孵化园区、海洋科技引智载体和海洋人文社科研究中心,为国家海洋事业培养具有深邃涵养、勇立潮头海洋品格的一代英才。
(2023年4月更新)
党委书记:严小军
校 长:杨灿军
地 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海大南路1号
邮 编:316022
电 话:0580-2550008
传 真:0580-2551319
网 址:www.zjou.edu.cn
电子邮箱:zjhyxy@zjou.edu.cn
招生咨询专线:0580-2550022
冯士筰 中国科学院院士,浙江海洋大学名誉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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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小军 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分管学校办公室。联系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东海科学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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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灿军 校长,党委副书记。主持行政全面工作,负责发展规划、审计工作。分管发展规划处、绩效考核办公室、审计处。联系海洋工程装备学院、海洋高等教育研究所、国家海洋设施养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创新应用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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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 舟 党委副书记。负责学生思想教育、安全稳定、保 密、共青团和校友工作,分管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人民武装部、团委、校友办公室。协助党委书记分管学校办公室。协助校长负责行政、学生、保卫、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分管学生处、保卫处、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创新创业学院,协助校长分管发展规划处、绩效考核办公室、海洋高等教育研究所。联系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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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捷 党委副书记。负责组织、宣传、统战、教职工思政、意识形态、普法、党校、工会、妇联和老干部工作,分管组织部、统战部、机关党委、宣传部、教师工作部、工会、妇联。协助校长负责离退休工作,分管离退休工作处。联系信息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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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士元 党委委员,副校长。协助校长负责基建、地方合作、继续教育工作,分管基建与后勤管理处、合作发展处、资产经营公司。联系经济与管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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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永和 副校长。协助校长负责本科教学、图书情报、信息化建设、体育、教学督导和专业实验室建设工作,分管教务处、图书馆、学报编辑部、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教学质量监控中心、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体育与军训教育部、海洋体育发展中心。联系船舶与海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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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真柱 党委委员,副校长。协助校长负责学科建设、学位点建设、研究生教育、国际交流合作、人事、后勤工作,分管研究生院、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国际海洋教育学院、人事处、人才办公室、公共事务服务中心。联系食品与药学学院、比萨海洋研究生院。联系群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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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书明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浙江省监察委员会驻浙江海洋大学监察专员。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室、党委巡察办公室。协助校长负责监察、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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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金树 党委委员,副校长。协助校长负责科研、计划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科研实验室建设工作,分管科学技术处、人文社会科学处、计划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联系水产学院、医学院、浙江省海洋水产研究所(海洋与渔业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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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德庆 副校长。 | |
虞剑锋 党委委员,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负责专项工作。联系石油化工与环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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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宏祖 党委委员,宣传部部长、教师工作部部长。负责专项工作。联系外国语学院,协助党委书记联系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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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文军 党委委员,浙江省海洋水产研究所(海洋与渔业研究所)党委书记、所长。负责专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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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洋学院历任主要领导
(1998-2016)
浙江水产学院历任主要领导
(1958-1998)
舟山师范专科学校历任主要领导
(1978-1998)
浙江省海洋水产研究所历任主要领导
(1953-至今)
浙江省舟山卫生学校历任主要领导
(1958-2000)
舟山石化学校历任主要领导
(1965-2002)
浙江水产学校历任主要领导
(1985-2000)
浙江海洋大学位于浙江省舟山市(浙江舟山群岛新区、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国家自然资源部与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的以海洋为特色的教学研究型大学,浙江省人民政府和舟山人民政府“省市共建”创建一流学科的重点建设大学。办学60余年来,学校积淀形成了“海纳百川、自强不息”的校训精神,以建设特色鲜明、国内一流的海洋大学为战略目标,探索出一条符合高等教育发展规律、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海洋特色鲜明的办学之路,为我国东部地区特别是浙江省海洋人才培养、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和文化传承发展做出了重大的贡献。
学校创建于1958年,始名舟山水产学院,1975年更名为浙江水产学院,1998年与舟山师范专科学校合并组建为浙江海洋学院,2000年至2002年舟山卫生学校、浙江水产学校、浙江省海洋水产研究所、舟山石化学校和舟山商业学校、东海科学技术学院等学校(研究所)相继并入(进入、创办),2006年创办普陀科学技术学院,2016年更名为浙江海洋大学。
一、艰苦创建,曲折发展阶段(1958—1998年)
(舟山水产学院初创时期的校舍)
浙江水产学院的前身为舟山水产学院,1958年9月创建于定海县,从事普通本科教育,招收工业捕鱼、水产加工、海水养殖3个专业学生。1959年12月,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决定,舟山水产学院与浙江农学院、天目林学院合并成立浙江农业大学,改称浙江农业大学水产学院。1960年9月搬迁至普陀县平阳浦新校舍。1962年2月,省委决定水产学院从浙江农业大学分出单独建制,恢复舟山水产学院,划归浙江省教育厅直接领导,党务工作划归舟山地委领导。1966年以后,受“文化大革命”的影响,学校本科教育停止招生11年时间,1975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恢复并改名为浙江水产学院。
(浙江水产学院)
1978年3月,浙江省革命委员会将学校管理体制改由省和舟山地区双重领导,浙江省水产局为行政业务主管部门;同年3月,学校招收复校后的第一批新生。1984年2月,学校改由省教委主管。1985年8月,浙江省政府批准学校在宁波姚江建立宁波分院。1995年12月,省政府决定,浙江水产学院宁波分院划归宁波大学,浙江水产学院本部保留在舟山继续办学。1996年8月,省委决定,浙江水产学院由普陀区平阳浦搬迁至定海区文化路,在舟山师范专科学校基础上扩建新校舍,并与舟山师专联合办学。
(舟山师范专科学校)
舟山师范专科学校创建于1958年,当年9月与舟山水产学院同时正式成立,招收文、理、预科3个班学生,培养初中师资。1960年,根据中央关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学校停办。1978年4月,经浙江省革命委员会批准,在舟山师范学校基础上建立浙江师范学院舟山分校,两校同一套机构与领导班子。1981年7月,浙江师范学院舟山分校与舟山师范学校分离。1983年12月,浙江省政府批准浙江师范学院舟山分校改名为舟山师范专科学校。学校实行省市共管、以市为主的管理体制。1988年7月,学校从定海区昌国路搬迁至文化路新校舍办学。1998年3月,正式与浙江水产学院联合办学。
二、重组合并,稳步发展阶段(1998—2016年)
(浙江海洋学院)
1996年5月,浙江水产学院与舟山师范专科学校联合办学工作启动。同年8月,浙江省委下达两校联合办学专题会议纪要。1997年11月,国家教育委员会高校评议委员会通过《浙江水产学院、舟山师范专科学校合并方案》。1998年3月6日,国家教育委员会发文批准两校正式合并,成立浙江海洋学院,校址在定海区文化路;9月20日,举行浙江海洋学院挂牌仪式。2003年1月6日、5月15日,时任中共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两次视察浙江海洋学院,对学校发展方向发表了重要讲话;当年5月19日和2004年3月18日、4月12日,三次对学校来信做出了重要批示,希望学校为进一步加快浙江海洋经济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2003年7月,学校主体部分搬迁至定海区海院路新校舍办学。2006年1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文,学校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并于2007年招收捕捞学、海洋生物学2个学位点研究生。2008年1月,浙江海洋学院创建大学工作启动。2013年7月,学校主体部分搬迁至舟山市临城新区长峙岛新校舍办学。
三、更名大学,快速发展阶段(2016年— )
(浙江海洋大学)
2016年3月1日,国家教育部签发《关于同意浙江海洋学院更名为浙江海洋大学的函》,浙江海洋学院正式更名为浙江海洋大学。2016年11月 9日,国家海洋局(现为国家自然资源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签发《关于共建浙江海洋大学的意见》,支持学校建设以海洋为特色的教学研究型大学。2019年1月,学校更名后举行的中国共产党浙江海洋大学第一次代表大会提出了建设特色鲜明、国内一流的海洋大学的奋斗目标。经省政府同意,2019年12月27日,浙江省教育厅和舟山市人民政府签署《“省市共建”支持浙江海洋大学创建一流学科的协议》,支持学校创建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优势特色学科。目前,全校师生员工正秉承“海纳百川、自强不息”的校训精神,不忘初心、不改赤诚、不懈奋斗,携手开创学校更加美好的未来,为服务国家海洋强国战略和浙江省“两个高水平”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00—2006年进入(并入、创办)的学校(研究所)
1.浙江省海洋水产研究所
2.浙江省舟山卫生学校
3.中国石化销售公司舟山石油化工学校(含职工中等专业学校)、浙江省舟山商业学校
4.浙江水产学校
5.浙江海洋学院东海科学技术学院
6.浙江海洋学院普陀科学技术学院
1.浙江省海洋水产研究所
(浙江省海洋水产研究所)
浙江省海洋水产研究所的前身为沈家门水产技术指导站,1953年3月由省农林厅水产局在普陀县沈家门镇创办,4月30日经省政府批准成立。1954年,改名为舟山地区专员公署水产局水产技术指导站。1955年3月,改名为浙江省舟山水产试验所。1956年4月,改名为浙江省海洋水产试验所。1959年3月,试验所升格为浙江省海洋水产研究所。1960年5月,根据省委的通知,研究所并入浙江农业科学院,改名为浙江农业科学院水产研究所,并与浙江农业大学水产学院合署办公。1962年2月,研究所划归省水产厅领导,恢复原名浙江省海洋水产研究所。2000年2月,省政府决定,研究所进入浙江海洋学院管理序列。2001年1月,省机构编制委员会下文,研究所成建制进入浙江海洋学院,实行浙江海洋学院和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共建共管、以浙江海洋学院为主的管理体制。同年6月,研究所加挂浙江海洋学院海洋与渔业研究所牌子。
2.浙江省舟山卫生学校
(浙江省舟山卫生学校)
舟山卫生学校创建于1958年9月,由舟山专署批准建立,校舍初期在定海县城北,毗邻舟山医院,招收医士、护士2个专业学生。1961年10月,浙江省教育厅、省卫生厅发文,学校定名为浙江省舟山卫生学校。1962年春,学校搬迁至舟山水产学院校舍办学;又正值国民经济调整时期,省厅作出决定撤销学校。1963年2月,舟山专署作出决定恢复学校办学。1963年5月,学校从舟山医院兼管体制转变为单独建制。1979年8月,省卫生厅发文恢复学校。 2000年3月,浙江省政府决定,学校并入浙江海洋学院,改建为浙江海洋学院医学院。
3.中国石化销售公司舟山石油化工学校(含职工中等专业学校)、浙江省舟山商业学校
(舟山石化学校)
舟山石化学校的前身为1965年6月创办于普陀山的定海供销合作职业学校、浙江省舟山供销合作职业学校,招收半工半读的财务会计、农副产品采购2个专业学生。1966年5月更名为浙江省舟山商业学校。后因“文化大革命”影响停办多年。1974年7月,经省革命委员会批准建立全日制浙江省舟山商业学校,由省商业局主管,同年10月恢复招生。1983年8月,学校搬迁至定海县北门外新校舍办学。1984年7月,经国家商业部批准,建立中国石油公司舟山职工中等专业学校。1985年11月,学校划转中国石化销售公司为主管理,更名为中国石化销售公司舟山职工中等专业学校,保留浙江省舟山商业学校。1987年12月,经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批准,建立中国石化销售公司舟山石油化工学校,由此形成了三校一体、以舟山石化学校为主的办学格局。2002年9月,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授权浙江省石油总公司与浙江省教育厅签署的学校划转浙江省管理的协议书。当年11月,学校并入浙江海洋学院,改建为浙江海洋学院石化学院。
4.浙江水产学校
(浙江水产学校)
浙江水产学校成立于1984年3月,地址在杭州市萧山县,由浙江省水产局主管,初名为浙江省水产中等专业学校。1985年10月,招生首届淡水养殖专业学生。2000年3月,浙江水产学校并入浙江海洋学院,改建为浙江海洋学院杭州职业技术学校,实行相对独立的运行模式。2003年7月,设立浙江海洋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杭州分院。2008年1月,改名为浙江海洋学院萧山科技学院(萧山校区)。2014年6月,省政府决定,将浙江海洋学院萧山校区划转浙江师范大学管理。
5.浙江海洋学院东海科学技术学院(浙江海洋大学东海科学技术学院)
(浙江海洋学院东海科学技术学院)
2000年1月,浙江省政府发文批复,同意浙江海洋学院组建浙江海洋学院东海科学技术学院,依托母体学校专业资源,当年招收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汉语言文学、英语3个本科专业。2004年11月,学院被国家教育部确认为普通高校独立学院。2016年3月,教育部发文,同意该学院更名为浙江海洋大学东海科学技术学院。学院现在定海区海院路(原浙江海洋学院校舍)办学,称为浙江海洋大学定海校区。
6.浙江海洋学院普陀科学技术学院
(浙江海洋学院普陀科学技术学院)
2006年3月,舟山市普陀区政府和浙江海洋学院签署联合办学协议,建立浙江海洋学院普陀科学技术学院。2007年9月,学院招收船舶工程技术等4个高职专业学生。2009年9月,学院搬迁至普陀区朱家尖校区办学。2014年1月,舟山市委市政府决定,在该校区筹建独立建制的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2016年6月,普陀科学技术学院撤离该校区并停止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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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洋大学是自然资源部与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之一。1958年开始招收本科生,1982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获得首批学士学位授予单位资格,2017年 5月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历经六十五载沧桑砥砺,学校一直积极探索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协同融合发展。
教育是发展的基础。以培养全面发展的复合型人才为导向,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构建海洋特色鲜明的人才培养模式。学校设有12个教学单位,45个招生专业。国家一流本科专业6个,国家特色专业2个,省一流本科专业13个,省优势、特色专业24个。食品科学与工程、数学与应用数学等6个专业通过国家工程教育认证或师范教育二级专业认证,轮机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等3个专业接受英国轮机理事协会专业认证(IMarEST)考查。承担国家“四新”项目11项;拥有国家级教学平台4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重点建设产业学院14个,省产教融合示范项目、教师教育创新实验区建设项目5项,入选省课堂教学创新示范校、省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省高校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与国(境)外55所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了教学科研合作关系,与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海洋技术大学合作举办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本科教育双学士项目,海洋科学专业为浙江省首批国际化专业。近5年获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6项、二等奖3项。
科技是发展的动力。以服务国家战略和地方经济为导向,不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构建服务地方产业的新模式。建有国家海洋设施养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海洋生物种质资源发掘利用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临港石油天然气储运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海洋养殖工程技术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以及28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协同创新中心和8个中外合作科研平台;建有西轩渔业科技岛,拥有“浙海科1号”和“浙渔科2号”两艘科考船,“浙海科1号”进入国家海洋科学考察船序列。学校积极推进产学研一体化,深入参与“野生大黄鱼资源重建”“水产品精深加工”“绿色修造船”“化工园区大气污染控制”等产业提升重大工程。学校与地方共建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大学科技园、中国(浙江)自贸区研究院等一批地方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助力自由贸易港、海上花园城建设。五年来,学校累计承担国家重点研发项目(课题)、国家社科基金重大和重点项目等国家级科研项目120余项,省部级科研项目400余项,年到校科研经费超过1.5亿元;获省部级成果奖40项,重要社会力量奖85项。
人才是发展的核心。学校坚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不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实现学校的高质量发展。学校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171人,其中正高201人、副高337人;欧亚院士1名、双聘院士10人、国家级人才50余人、省级人才90余人。学校积极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海洋精神、具有人文素养和合作竞争意识、具有较强创新创业能力和实践技能的复合型、创业型应用人才。学校获批首个海洋类高校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是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承担单位。本科生在各类学科竞赛中累计获国家级奖170余项、省部级奖3350余项。1个学生创新团队获国家大学生“小平科技创新团队”荣誉称号,1位学生获“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2023届本科生毕业去向落实率和升学率(含出国)分别是91.10%和30.36%。
学校以建设特色鲜明、国内一流的海洋大学为战略目标,积极实施“初心”“暖心”“雄心”计划,努力成为我国重要的海洋人才培养基地、海洋科技研发平台、海洋高新技术孵化园区、海洋科技引智载体和海洋人文社科研究中心,为国家海洋事业培养具有深邃涵养、勇立潮头海洋品格的一代英才。
浙江海洋大学2006年获得硕士学位授权资格,目前拥有海洋科学、水产、船舶与海洋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机械工程、水利工程、数学、农林经济管理等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交通运输、农业、教育、旅游管理、药学、生物与医药、土木水利、资源与环境等8个专业学位类别硕士授权点,并具有同等学力硕士学位授予权。截止2022年10月,在籍研究生将近2600人,硕士生导师684名,具有博士学位的导师493名,占导师总数72%。
学校充分依托优势特色学科开展学位点建设与研究教育工作,推动研究生培养向着多门类、多学科、综合性方向发展。学校8个学科入选浙江省“十四五”一流学科,其中A类2个、B类6个。海洋科学被列入“省市共建”高校支持创建一流学科。动物与植物学、农业科学、工程学3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
学校注重研究生培养体系建设,不断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深化研究生培养体制机制改革,实施各类研究生创新计划,构建信息化管理监控平台,为研究生创新能力提高和研究生教育现代化建设营造良性环境。作为唯一的非博士单位获得第二届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成果一等奖。2019年以来,共获得浙江省优秀研究生课程13门、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12项、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7项。积极探索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建立研究生参与科研创新及校园文化活动的激励机制,搭建校、院两级学术活动平台,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技文化活动。重视研究生的分类培养,进一步推进产学研结合,提高研究生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加快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与宁波大学、浙江工业大学等高校开展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与浙江大学、自然资源部第二海洋研究、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东海水产研究所等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已建立70余个校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其中3个基地被认定为浙江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遵循,贯彻“三全”育人理念,坚持培根铸魂守正创新。将研究生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学术道德教育、社会责任感教育、综合素质培养、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心理健康教育贯穿育人全过程,建立以“三助一辅”和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为主体的研究生奖助体系。鼓励并支持研究生参加学科竞赛及学术活动,建立学校政策为导向、研究生院质量导向、学院业绩导向、教师育人导向和学生成果导向五位一体的创新模式不断提升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近三年来共获得研究生A类学科竞赛国家级奖项53项,其中国家级一等奖9项,特别是在第九届中国研究生能源工程装备创新设计大赛中,我校取得国家一等奖6项、二等奖6项,三等奖9项,总排名位列全国第二名的优异成绩。
学校积极推进研究生教育国际化进程,拓展并深化与国(境)外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多种形式的研究生教育合作。实施了与意大利比萨大学、挪威生命科学大学、日本东京海洋大学、俄罗斯南乌拉尔国立大学等高校开展了6个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及3个双硕士项目。2018年获批设立“比萨海洋研究生院”--浙江海洋大学比萨海洋研究生学院,将研究生教育国际化走向新的高度。
一直以来,学校高度重视教育国际化工作,不断加大国际交流合作力度,着力推进开放办学进程,教学质量、科研水平、社会服务能力和办学知名度有了明显提升。2008年,国家科技部在学校设立“海洋领域国际科技合作基地”;2010年,国家外国专家局与浙江省人民政府依托舟山市人民政府与浙江海洋大学合作共建“中国海洋科技创新引智园区”,计划建设中国海洋科技创新基地、中国海洋科技国际化人才培养中心、中国海洋科技引智成果研发推广平台、国际海洋人才智力优质资源集聚高地和中国海洋引智创新综合示范区,为学校推进国际化办学搭建了重要平台。
学校大力发展国际化特色教育。选择船舶与海洋工程、海洋科学、海洋文化等学科领域,重点培育国际化特色专业。目前,已有浙江省国际化特色专业1个(海洋科学,重点方向:海洋生物学),已建成本科层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个、硕士层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2个。2016年,学校成功入围“浙江省国际化特色高校”建设单位。
学校开展了多层次、多形式的国际合作办学。开展学分互认、课程交叉的学士、硕士以及双学位合作项目;积极开发适合境外留学生的辅修模块,探索建立汉语培训、专业学位教育和短期专业培训并举的留学生培养模式。中外合作办学学生、学历留学生、短期留学生、交换生逐年增长。
学校不仅为优秀的留学生申请到了中国政府奖学金(CSC)、浙江省政府奖学金,还提供了优秀留学生校级奖学金。2015年,学校与意大利比萨大学成功申请到伊拉斯谟斯+(Erasmus+)”项目,获欧盟资助两校师生互访。2016年起,学校获批招收港澳台本科学生资格。同年,学校成为浙江省第一家由俄罗斯官方机构举办俄语等级考试考点的高校。2017年,学校与俄罗斯南乌拉尔国立大学本科生交流项目获批中欧学分生专项奖学金。
学校聘请了一批国际知名外国专家担任学校发展的海外顾问团成员,吸引更多国际高端人才加盟学校建设与发展。专任教师中外文教专家的比例达到2%以上。
近五年来,学校与俄罗斯、韩国、日本、意大利、荷兰、芬兰、波兰、美国、英国、法国、南非、挪威、塞内加尔、泰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柬埔寨、汤加王国、密克罗尼西亚、坦桑尼亚等国(境)外的50多所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了教学、科研合作关系。现有:
国(境)外合作科研平台6个
中俄浙江海洋养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中挪鱼类营养与饲料联合实验室
中日海洋生态环境联合实验室
中意海洋生态动力环境联合实验室
海峡两岸水产生物研究中心
海峡两岸海洋文化研究中心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7个
浙江海洋大学与意大利比萨大学联合培养博士;
浙江海洋大学与意大利费德里克二世大学联合培养博士;
浙江海洋大学与泰国东方大学联合培养博士;
浙江海洋大学与挪威生命科学大学联合培养博士;
浙江海洋大学与俄罗斯南乌拉尔国立大学联合培养博士;
浙江海洋大学与俄罗斯水文气象大学联合培养博士;
浙江海洋大学与韩国群山大学联合培养博士。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项目5个
浙江海洋大学与挪威生命科学大学联合培养硕士;
浙江海洋大学与日本东京海洋大学联合培养硕士;
浙江海洋大学与南非罗德斯大学联合培养硕士;
浙江海洋大学与坦桑尼亚达累斯萨拉姆大学联合培养硕士;
浙江海洋大学与塞内加尔达喀尔大学联合培养硕士。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1个
浙江海洋大学比萨大学海洋研究生学院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3个
浙江海洋大学与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海洋技术大学合作举办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浙江海洋大学与意大利比萨大学合作举办海洋生物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
浙江海洋大学与意大利比萨大学合作举办食品加工与安全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
浙江海洋大学继续教育充分依托学校海洋类人才培养教育资源优势,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开展终身教育为己任,以规范办学、依法办学、诚信办学为办学原则,为地方培养了大批技能型、实用型人才。
继续教育实行管办分离,合作发展处是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继续教育学院是开展学历继续教育和非学历继续教育的主要办学单位,其余各二级学院根据各自学科、专业优势开展非学历继续教育。
学历继续教育目前主要有函授和业余两种学习形式。学历继续教育有汉语言文学、英语、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船舶与海洋工程、药学、财务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已为社会培养本专科毕业生1.4万余人。
非学历继续教育紧密结合区域经济及社会需要,形成了具有海洋特色、地方特色的多样化模块。一是海洋职业技能培训模块。持续开展渔业船员培训和海事船员培训。2015年以来,每年为地方培训船员1万人左右。浙江农民大学舟山校区举办“沿海基层渔船管理员培训班”等特色渔农民短期培训,助力渔农村实用人才培养。2019年成立浙江海洋大学安全生产培训中心,开展舟山市安全生产培训,助推全市安全生产有序开展。二是绿色石化培训模块。学校与中石化、浙石化建立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石油化工学院多年从事“加油站站长提高班”、“油品储运高级工”、“油品计量员”等各类培训。三是海岛师资培训模块。“千岛之夏”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已形成品牌。四是海洋素质教育模块。“海洋之约”青少年科普夏令营,以传播海洋知识、培养海洋意识为教育理念,成为具有鲜明海洋特色的素质教育研学项目。五是“特色海大”短期干部培训模块。根据社会需求,主动开展各类社会购买服务的短期培训活动,打造“特色海大”短期干部培训品牌。六是职业技能培训模块。作为舟山市定点职业培训机构,2014年-2018年度,我校连续五年荣获舟山市职业培训基础能力建设业绩考核(专业培训机构类及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类)第一名。目前面向社会及本校学生开展“电工”、“工业废水处理工”等多种培训。七是就业精英班培训模块。从2017年起,举办校企合作航空服务就业项目,打造“航空服务就业培训”特色品牌。
21世纪是海洋的世纪,浙江海洋大学继续教育工作将根据继续教育的发展趋势,发挥学校学科专业优势,强化海洋特色,强化规范办学,努力探索资源共享的信息化教育模式。积极开阔办学思路,利用舟山区位优势,加强内联和外拓,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为浙江乃至全国的海洋事业发展做出贡献。
浙江海洋大学2023年本科生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浙江海洋大学
二、院校国标码
10340
三、校址
新城校区,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海大南路1号
定海校区,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海院路18号
四、层次
本科
五、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浙江海洋大学
证书种类:学生在规定年限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浙江海洋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规定者,授予浙江海洋大学学士学位。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一)学校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招生相关事宜。
(二)学校学生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协调处理学校本科招生日常事务。
(三)本科招生录取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同时接受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趋势及学校自身办学条件,2023年学校计划面向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人数和批次(类别)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无预留计划
十、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
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一)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于“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则不予录取。
(二)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精神,对于“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由学校视情况取舍。体检受限专业具体如下:
患有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药学、护理学、化学工程与工艺。
患有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弱)外,还包括油气储运工程、海洋油气工程。
(三)报考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轮机管理方向)专业要求考生无口吃、四肢无残缺、听力正常。报考航海技术专业的考生,男女生身高160cm(含)以上,辨色完全正常,双眼裸视力4.7及以上或矫正视力4.8及以上(须经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确认);报考轮机工程(轮机管理方向)专业的考生,男女生身高在155cm(含)以上,无红绿色盲,双眼裸视力4.6及以上或矫正视力4.6及以上(须经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确认)。就读该专业的学生报考海船船员相关证书考试时,身体条件须符合《船员健康检查要求》(标准号GB 30035-2021)。
(四)考生应结合个人高考体检结果合理填报志愿,录取中因考生体检原因造成的退档由考生本人负责。学校在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十二、录取规则
(一)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执行“学校负责,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制度,严格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学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三)学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浙江海洋大学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执行。
(四)学校在招生录取时,同等对待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
(五)部分专业对外语语种及单科成绩要求如下:
1.英语、英语(师范)和商务英语专业只录取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且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5分。
2.海洋科学(星颉实验班)专业宜英语语种考生报考,且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如外语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则适当降低外语单科成绩要求至额满为止。
3.船舶与海洋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宜英语或俄语语种考生报考,且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5分。
上述外语成绩按单科总分150分计,具体按各省(市、自治区)普通高考实际外语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
(六)船舶与海洋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只录取有志愿的考生,入学后不能转专业。
(七)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轮机管理方向)专业由于工作性质特殊,主要招收男生(不适宜女生报考),其他专业不设男女生录取比例。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轮机管理方向)专业在浙招生录取考生的高考总分不得低于普通类第一段分数线。
(八)具体录取方式:
1.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对实施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省(市)(以下简称“新高考改革省份”)设定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考生在满足选考科目要求的前提下填报相关专业(类)志愿。
2.对实行“专业(类)+院校”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新高考改革省份,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类)平行志愿投档,直接投到考生所填报的具体专业(类)。进档考生,只要单科成绩和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3.对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新高考改革省份以及其他实行“院校”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招生省(市、自治区),录取规则如下:
(1)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按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
(2)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且体检合格者,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随机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其中新高考改革省份的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我校专业组内进行。
(3)同分考生的排序按照各省(市、自治区)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则。若无相应排序规则,实施新高考改革省份的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高低排序。其他省份的文科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成绩高低顺次决定排序;理科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成绩高低顺次决定排序。
(4)进档考生,只要专业服从且单科成绩和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4.学校在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5.若平行志愿或第一院校志愿生源不足,则接收征求志愿或非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并以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到生源不足的专业。
6.同批次投档结束后,如仍有部分专业计划未能录满,则按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执行。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物价部门批准,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船舶与海洋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除外)。学分制学费分为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其中学分学费标准为每学分120元,计费学分为每学年40学分;专业学费为国家规定的学年学费减去学分学费之差)。学校新生学费标准具体如下:
(一)工科类专业
1.食品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为6300元/生·学年(其中学分学费4800元/生·学年,专业学费1500元/生·学年)。
2.智慧海洋技术、食品质量与安全、船舶与海洋工程、海洋工程与技术、轮机工程、航海技术、能源与动力工程、机械电子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油气储运工程、海洋油气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安全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器人工程专业,学费为5500元/生·学年(其中学分学费4800元/生·学年,专业学费700元/生·学年)。
(二)农林类专业
水产养殖学、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水族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为5000元/生·学年(其中学分学费4800元/生·学年,专业学费200元/生·学年)。根据浙价费〔2014〕240号文件规定,就读水产养殖学专业的浙江省户籍学生免学费。
(三)其他类专业
1.海洋科学、药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小学教育(师范)专业,学费为5500元/生·学年(其中学分学费4800元/生·学年,专业学费700元/生·学年)。
2.生物科学、护理学、海洋资源与环境、交通管理、物理学(师范)、经济学、数字经济、财务管理、行政管理、旅游管理、物流管理、汉语言文学、历史学(师范)、英语、商务英语、俄语专业,学费为4800元/生·学年(其中学分学费4800元/生·学年)。
(四)船舶与海洋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为25000元/生·学年。
住宿费标准: 学生宿舍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费根据省物价部门有关政策核定标准及学生实际住宿情况执行。其中定海校区6人间或4人间,收费标准分别为700元/生·学年、1200元/生·学年;新城校区 4人间,收费标准1280元/生·学年。
十四、资助政策
(一)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东海奖学金、王成海奖学金、杨詠曼奖学金、海燕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10余种奖助学金。
(二)学校设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经费。报到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持《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通过“绿色通道”直接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根据《浙江海洋大学学生资助办法》,学校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格认定。经学校认定的资助对象可以通过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和困难补助等多种渠道获得资助。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申诉举报电话:0580-2627855,电子邮箱:jw@zjou.edu.cn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一)招生热线:0580-2550022、0580-2550291 (传真)
(二)学校网址:www.zjou.edu.cn,招生网址:zs.zjou.edu.cn
(三)招生微信号:zhdzsb,电子邮箱:zhdzsb@zjou.edu.cn
十七、其他须知
(一)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录取名册为依据,寄发录取通知书;通过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及学校本科招生网等渠道向社会公布各批次录取名单;考生也可登录学校本科招生网查询录取情况。考生档案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办理。
(二)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按学校有关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三)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四)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学校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五)本章程由浙江海洋大学学生处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为准。
浙江海洋大学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以下简称“免试专升本”),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浙江省2023 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浙教办考〔2023〕2 号)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浙江海洋大学2023年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浙江海洋大学;学校代码:10340。
第六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学校是自然资源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浙江省省市共建重点高校,设有理学、农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历史学、教育学等学科门类,设置48个本科专业,开展硕士研究生教育、普通本科教育、继续教育及留学生教育,与国(境)外高校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第七条 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浙江海洋大学。
第八条 学校地址:新城校区,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海大南路1号,邮编316022;定海校区,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海院路18号,邮编316000。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校成立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研究、制订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其下设办公室、考务组(含专家委员会)、监察组和保障组,负责实施相关具体工作。
第十条 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学生处;考务组挂靠教务处;监察组挂靠监察室;保障组由公共事务服务中心牵头,基建与后勤管理处、宣传部、保卫处、团委、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等部门参与组成。
第四章 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免试专升本招生面向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浙江省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格审核等相关事项根据《浙江省2023 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第十二条 学校将招生专业分为文史、理工、经管三个招生类别,总计划83人,按专业对口原则实施招生。考生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须符合所报专业志愿的限报专业要求和体检要求,具体招生专业、计划如下表:
注:最终招生计划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1.体检要求:患有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或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报考食品科学与工程和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
2.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要求:
(1)报考汉语言文学(高级文秘方向)专业的考生:对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不作特殊需要,文史类专业的考生均可报考。
(2)报考财务管理专业的考生: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为房地产经营与管理、税务、资产评估与管理、金融管理、金融服务与管理、国际金融、证券与期货、保险、投资与理财、财富管理、农村金融、互联网金融、金融科技应用、财务管理、大数据与财务管理、会计、大数据与会计、审计、会计信息管理、统计与会计核算、国际贸易实务、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工商企业管理、商务管理、中小企业创业与经营、市场营销、电子商务、商务英语的考生可报考。
(3)报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考生: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为电气自动化技术、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智能控制技术、数字图文信息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智能产品开发、智能产品开发与应用、智能监控技术应用、声像工程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大数据技术、计算机系统与维护、软件技术、软件与信息服务、动漫制作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数字媒体技术、信息安全与管理、信息安全技术应用、移动应用开发、云计算技术与应用、电子商务技术、大数据技术与应用、通信技术、现代通信技术、移动通信技术、现代移动通信技术、通信系统运行管理、通信工程设计与监理、互联网金融、金融科技应用、电子商务、移动商务、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物流信息技术、现代教育技术的考生可报考。
(4)报考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的考生: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为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绿色食品生产技术、农产品流通与管理、畜牧兽医、动物防疫与检疫、水产养殖技术、环境监测与控制技术、环境监测技术、环境工程技术、安全健康与环保、安全技术与管理、工程安全评价与监理、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机械制造及自动化、精密机械技术、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智能控制技术、食品生物技术、化工生物技术、药品生物技术、农业生物技术、应用化工技术、化工装备技术、化妆品技术、包装工程技术、包装策划与设计、食品加工技术、酿酒技术、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贮运与营销、食品检测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药品生产技术、药品质量与安全、制药设备应用技术、生物制药技术、药物制剂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保健品开发与管理、化妆品经营与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智能产品开发、智能产品开发与应用、智能监控技术应用、物联网应用技术、软件技术、软件与信息服务、数字媒体应用技术、数字媒体技术、电子商务技术、药学、中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卫生信息管理、医学营养、物流工程技术、物流信息技术、西餐工艺、西式烹饪工艺的考生可报考。
(5)报考轮机工程(船机修造方向)专业的考生: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为智能交通技术、设施农业与装备、海洋渔业技术、工程测量技术、地籍测绘与土地管理、油气储运技术、环境监测与控制技术、环境监测技术、环境工程技术、安全健康与环保、安全技术与管理、工程安全评价与监理、安全生产监测监控、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供用电技术、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电厂热能动力装置、风力发电工程技术、建筑设备工程技术、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建筑电气工程技术、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数控技术、精密机械技术、机械产品检测检验技术、理化测试与质检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电机与电器技术、机械装备制造技术、工业设计、工业工程技术、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智能制造装备技术、光电制造与应用技术、智能光电制造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智能控制技术、电梯工程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船舶工程技术、船舶机械工程技术、船舶电气工程技术、船舶舾装工程技术、游艇设计与制造、船舶动力工程技术、飞行器制造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制药设备应用技术、铁道机车、铁道工程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汽车车身维修技术、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航海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船舶检验、港口机械与自动控制、港口机械与智能控制、港口与航道工程技术、港口与航运管理、轮机工程技术、飞机机电设备维修、通用航空器维修、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智能产品开发、智能产品开发与应用、智能监控技术应用、汽车智能技术、电子制造技术与设备、电子测量技术与仪器、声像工程技术、光伏工程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集成电路技术应用、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大数据技术、计算机系统与维护、软件技术、软件与信息服务、动漫制作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数字媒体技术、信息安全与管理、信息安全技术应用、移动应用开发、云计算技术与应用、电子商务技术、大数据技术与应用、虚拟现实应用技术、虚拟现实技术应用、人工智能技术服务、人工智能技术应用、通信技术、现代通信技术、移动通信技术、现代移动通信技术、通信系统运行管理、通信工程设计与监理、电信服务与管理、光通信技术、医疗设备应用技术、精密医疗器械技术、安全防范技术的考生可报考。
(6)报考机械电子工程专业的考生: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为设施农业与装备、工程测量技术、材料工程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数控技术、精密机械技术、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机械产品检测检验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电机与电器技术、机械装备制造技术、工业设计、工业工程技术、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智能制造装备技术、光电制造与应用技术、智能光电制造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智能控制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纺织机电技术、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飞机机电设备维修、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智能产品开发、智能产品开发与应用、智能监控技术应用、电子制造技术与设备、电子测量技术与仪器、声像工程技术、集成电路技术应用、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大数据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数字媒体技术、云计算技术与应用、大数据技术与应用、精密医疗器械技术的考生可报考。
(7)报考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的考生: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为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油气储运技术、环境监测与控制技术、环境监测技术、环境工程技术、安全健康与环保、安全技术与管理、工程安全评价与监理、电厂热能动力装置、风力发电工程技术、材料工程技术、高分子材料工程技术、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消防工程技术、建筑消防技术、食品生物技术、化工生物技术、药品生物技术、农业生物技术、应用化工技术、石油化工技术、精细化工技术、工业分析技术、分析检验技术、化工装备技术、化妆品技术、现代纺织技术、染整技术、数字化染整技术、食品加工技术、酿酒技术、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检测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药品生产技术、药品质量与安全、制药设备应用技术、化学制药技术、生物制药技术、药物制剂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化妆品经营与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药学、中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物理教育、化学教育、生物教育的考生可报考。
第五章 考核方式和录取办法
第十三条 考核方式
学校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考生名单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以下简称“综合测试”),未按要求参加综合测试的考生视为放弃报考资格,不能进入后续的录取环节(免综合测试的考生除外),有关综合测试安排将提前在浙江海洋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公布。
(一)综合测试时间和地点
1.时间:以学校本科招生网公布的时间为准。
2.地点:浙江海洋大学新城校区公共教学楼(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海大南路1号)。
(二)综合测试方式及内容
综合测试采取笔试,测试内容主要由政治法制素养(满分40分)、军事理论知识(满分40分)和综合知识(满分70分)三项组成,综合测试成绩总分为150分。
(三)其他事项
1.荣立个人三等功(含)以上且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优先录取,无需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测试。
2.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当轮考生人数少于或等于对应招生类别和招生专业的剩余计划数,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均录取,不再组织本轮综合测试。
第十四条 学校将依据综合测试分数,对同一招生类别内的所有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从志愿”原则,按排序从高到低按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若考生综合测试成绩相同,按以下规则排序,1.荣立集体一等功、集体二等功、集体三等功的考生依次优先录取;2.按综合测试成绩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序依次为:政治法制素养、军事理论知识、综合知识。
第十五条 学校对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未被我校录取的,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第十六条 若第一志愿拟录取后仍有剩余计划,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名单按上述流程进行第二轮测试,若仍不满足,则继续进行第三轮测试。具体时间将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免试专升本录取工作进程作相应调整,请有关考生及时关注学校本科招生网。
第十七条 学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本科招生网查询。
第十八条 学校各专业录取男女比例不限;同等对待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
第十九条 学校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并按规定在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
第二十条 新生报到和入学复查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退役证件和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到录取高校报到注册。
新生入学后,高校要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报到条件、身体条件(各专业身体要求按教育部等三部委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六章 学费、奖励与资助
第二十一条 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新生入学时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交学费,按年度结算。
第二十二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东海奖学金、王成海奖学金、杨詠曼奖学金、海燕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10余种奖助学金。
第二十三条 学校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开通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第七章 监督机制
第二十四条 学校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接受学校监察室全程监督,同时接受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
第二十五条 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经查实,按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在综合测试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上述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学校通过浙江海洋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免试专升本招生的考务安排、录取结果查询等信息。
第二十七条 联系方式:
1.招生热线:0580-2550022
2.学校网址:www.zjou.edu.cn,招生网址:zs.zjou.edu.cn
3.招生微信号:zhdzsb,电子邮箱:zhdzsb@zjou.edu.cn
4.学校监察部门申诉举报电话:0580-2627855,电子邮箱:jw@zjou.edu.cn
第二十八条 如遇重大突发情况,学校将视情况保留对综合素质测试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等调整的权利。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参照《浙江省 2023 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浙江海洋大学学生处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浙江海洋大学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学校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浙江省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凡参加2023年浙江海洋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浙江考生均适用本招生章程。
第三条 浙江海洋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机制,严格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浙江海洋大学;学校代码:10340。
第五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学校是自然资源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浙江省省市共建重点高校。学校创建于1958年,是一所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和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学生招生权,以海洋为特色,理学、农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历史学、教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教学研究型大学。
第六条 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浙江海洋大学。
第七条 学校地址:新城校区,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海大南路1号,邮编316022;定海校区,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海院路18号,邮编316000。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有关工作,其下设办公室、考务组(含专家委员会)、监察组和保障组,负责实施相关具体工作。
第九条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学生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协调处理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日常事务;考务组(含专家委员会)挂靠教务处;监察组挂靠监察室;保障组由基建与后勤管理处牵头,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宣传部、保卫处、计划财务处、团委、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等部门参与组成。
第四章 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计划2023年通过“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125人,具体招生专业、计划及选考科目范围如下表所示:
第五章 报考条件与办法
第十一条 报考基本条件
(一)已经参加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二)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各科目合格(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和技术共10门),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为P等)及以上;
(三)符合我校2023年在浙招生选考科目范围要求。
在上述基础上,报考英语(师范)、汉语言文学(师范)、历史学(师范)和小学教育(师范)专业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不低于90分;
报考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物理学(师范)、船舶与海洋工程和水产养殖学专业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不低于80分。
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标准(下同):A等计15分,B等计10分,C等计6分,D等计1分,E等不计分。
注:1.我校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针对“技术”科目,对具有新高考改革前“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情况,取其中较高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作为“技术”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计入;对同时具有新高考改革后的“技术”科目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亦取其中最高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计入。
2.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以“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下载数据为准,考生须在申请表中如实填写,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 考生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方式报考,要求如下:
(一)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出申请。每位考生限报1个专业。
(二)网上报名:考生登录浙江海洋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zjou.edu.cn),点击“三位一体招生”,进入浙江海洋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仅限电脑登录),根据报名系统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手续,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系统自动生成《浙江海洋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申请表》,下载并打印该申请表。
(三)申请材料上传:考生登录浙江海洋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上传申请材料,上传的申请材料有:
1.《浙江海洋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申请表》(申请表须加盖所在高中学校公章或教务处公章,且考生本人签名)(必传项);
2.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必传项);
3.符合本文“第十四条”所列的5大类奖项或赛事的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如无则不用上传)。
以上所有材料须按要求扫描或拍照后上传到报名系统指定位置,无需邮寄书面材料。上传材料要求清晰可辨,如上传的申请材料不全或上传的申请表未盖章或未按要求上传或图片模糊不清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若考生上传申请材料中的报考专业与报名系统中最后一次提交的报考专业不一致,以报名系统中最后一次提交的报考专业为准。
第十三条 主要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和申请材料上传时间:2023年3月1日上午8:30—2023年3月10日下午16:00,考生须在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所有申请材料。
(二)书面评审时间:2023年3月13日—2023年3月22日;
(三)书面评审结果查询、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3月24日—2023年3月31日下午16:00;
(四)综合素质测试准考证打印时间(报名系统自主打印准考证):2023年4月13日—2023年4月15日;
(五)综合素质测试时间: 2023年4月16日;
(六)入围名单公示: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
注:有关综合素质测试安排将提前在浙江海洋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公布。
第六章 资格审查、书面评审及缴费
第十四条 资格审查和书面评审:
2023年3月13日—2023年3月22日,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并根据书面评审成绩(书面评审成绩为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专业确定获得我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分专业招生计划数的6倍,最后一名同分考生一并入围。如相应专业报名人数不足招生专业计划数的6倍则全部考生入围综合素质测试环节。
(一)在满足报考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对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在130分及以上的考生直接获得我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资格,不占通过书面评审的名额。
(二)在满足报考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对在学科竞赛、科技创新、语言文学、艺术、体育等方面有一定特长(仅限本条所列的5大类奖项或赛事)的考生,经专家委员会认定,按照不超过分专业计划数2倍的比例获得我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资格,不占通过书面评审的名额。若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符合非特长生入围标准的,则优先按非特长生入围处理;若分专业认定的特长生人数超过专业计划数的2倍,则根据特长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专业确定名单(最后一名同分考生一并入围)。特长生须符合以下专项条件之一:
1.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浙江赛区竞赛(省级联赛)三等奖及以上(不含省级竞赛A组、B组选拔赛获奖或预赛获奖);或高中阶段在全国大中学生海洋知识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或在浙江省海洋知识创新竞赛(原浙江省大中学生海洋知识竞赛)中获得一等奖。
2.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或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全国三等奖及以上。
3.语言文学特长类:高中阶段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包括“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决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及以上。
4.艺术特长类:参加浙江省教育厅组织的音乐舞蹈类(声乐、器乐、舞蹈)和美术类(书法、绘画、摄影、设计)艺术特长测试并获得A级证书。
5.体育特长类(限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网球、羽毛球、田径、游泳、健美操、啦啦操、跆拳道):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或中学阶段在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体育局主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个人项目前6名(集体项目为前3名)或二等奖及以上;或中学阶段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主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个人项目前8名(集体项目为前6名)或二等奖及以上。
第十五条 考生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缴费:
(一)收费标准: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需缴纳报考费后才能参加综合素质测试,收费标准为140元/人。
(二)缴费时间:2023年3月24日—2023年3月31日下午16:00。
(三)缴费方式:考生通过浙江公共支付系统进行自主缴费,缴费途径包括:支付宝(公共支付)或浙江海洋大学学生网上缴费系统,缴费发票(电子)由浙江公共支付平台统一提供,缴费及发票获取的具体操作方法通过“浙江海洋大学本科招生网”另行公告。
(四)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综合素质测试,报名费不予退还。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不能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第七章 综合素质测试
第十六条 综合素质测试总体安排如下:
(一)测试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3年4月16日(星期日)。
2.地点:浙江海洋大学新城校区公共教学楼(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海大南路1号)。
(二)测试方式及内容
1.师范类专业:采用分专业结构化面试,测试内容为仪态仪表、口头表达、书写展示等。
2.非师范类专业:采用笔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和专业潜质。
(三)成绩评定:成绩满分为100分。
(四)成绩查询与入围名单公示:我校根据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专业确定入围名单,最终入围考生名单不超过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的6倍。若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相同时,则按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高低排序;若仍相同,则按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A等”个数多少排序;若仍相同,则按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A等加B等”合计个数多少排序。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考生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成绩和入围公示名单。入围名单在招生网公示后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注:有关综合素质测试安排将提前通过浙江海洋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
第八章 志愿填报与录取
第十七条 考生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填报三位一体志愿;学校在“普通类提前录取”进行三位一体录取工作。
第十八条 志愿填报:在填报志愿时,考生须将“浙江海洋大学”填为第一院校志愿,否则无效。填报专业志愿时,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与考生入围专业一致。
第十九条 录取原则与办法:学校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1:1分别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录取考生高考总分不得低于第一段分数线。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专业计划数的110%(小数点进位处理),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小数点舍去处理),未完成计划转入普通高考统招。
第二十条 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或学业水平测试“A等”个数、“A等加B等” 合计个数多少)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学业水平测试“A等”个数、学业水平测试“A等加B等”合计个数;若仍相同,按考生位次号先后排序。
综合成绩换算公式: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5%+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100分)×25%+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三位一体”招生专业以英语为教学语种;各专业录取男女比例不限;同等对待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报考英语(师范)专业的考生,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且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5分。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并按规定在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
第九章 收费、奖励与资助
第二十三条 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新生入学时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交学费,按年度结算。根据浙价费〔2014〕240号文件规定,就读水产养殖学专业的浙江省户籍学生免学费。
第二十四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东海奖学金、王成海奖学金、杨詠曼奖学金、海燕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10余种奖助学金。
第二十五条 学校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开通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第十章 监督机制
第二十六条 学校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接受学校监察室全程监督,同时接受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
第二十七条 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经查实,按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上述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学校通过浙江海洋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考务安排、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与录取结果等信息。
第二十九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zjo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zjou.edu.cn 招生微信号:zhdzsb
招生咨询电话:0580—2550022
招生监督电话:0580-2627855,电子邮箱:jw@zjou.edu.cn
第三十条 如遇重大突发情况,学校将视情况保留对综合素质测试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等调整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参照《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浙江海洋大学学生处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船舶与海洋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国家特色专业、省重点专业、省优势专业)
一、项目合作专业名称
船舶与海洋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二、教育部批准书编号
MOE33RU2A20131592N
三、项目概述
船舶与海洋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是浙江海洋大学与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海洋技术大学合作举办的教育项目,是浙江省高校首个涉海工科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教育招生计划,面向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的学生招生。
1.浙江海洋大学(以下简称“中方”)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入选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是国家级特色专业、省重点专业和省优势专业,设有“船舶与海洋工程”一级学科硕士点,拥有国家级“船海与港航工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浙江海洋大学-扬帆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实践教育中心”、浙江省重点实验室、浙江省船舶先进制造技术研发中心、江海通达新船型研发中心等国家级、省部级教学科研平台。
2.圣彼得堡国立海洋技术大学(以下简称“俄方”)成立于1930年,为俄罗斯重点院校,是俄罗斯唯一一所能够培养世界级海洋工程师和专家的大学,其前身为苏联造船学院。该校教学设施先进完善,师资力量雄厚,拥有高水平的教授、专家及教师队伍2000余名,专业学科齐全,并有严格的教学计划及管理制度,其培养的高水平毕业生符合国际标准。
四、招生说明
1.计划数:40人,其中浙江省7人
2.学制:4年
3.培养模式:3+1(前三学年在中方培养,第四学年符合俄方教育标准者,赴俄培养)
4.外语要求:宜英语或俄语语种考生报考,且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5分。单科成绩按总分150分计,具体按各省普通高考实际外语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
5. 俄语强化:学生入学后,第一、二学年聘请俄罗斯籍教师进行俄语强化教学。
五、学费标准
1.第一至第三学年学费标准:25000元/学年。
2.第四学年学费标准:赴俄攻读双学位者按俄方标准4850美元/学年缴纳(无须向中方缴费);留校攻读中方学位者:25000元/学年。
六、学历证书和毕业证书
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经考核,符合中、俄方教育标准的,可获得中方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和工学学士学位证书、俄方颁发的工学学士学位证书(俄方的工学学士学位证书与毕业证书为同一证书)。
七、毕业情况
该专业已向社会输送了五届毕业生,毕业生就业去向主要在国内知名大型船舶与航运企业(如上海江南造船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中船黄埔文冲船舶有限公司、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等)或国内外高校深造(近五届双学位毕业生中平均升学率达62%,如莫斯科国立大学、圣彼得堡国立大学、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等)。
八、其他说明
1.该专业学生应加强俄语及专业课程学习。在学期间,不允许申请转专业。
2.该专业学生在国外学习期间,需要个人承担学习、生活、签证、旅行等全部相关费用。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等文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类型、专业及招生计划
(一)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二)全日制研究生指在基本修业年限(学制)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在基本修业年限内,按照学校规定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三)学校学术学位点除海洋生物学(中意项目)外均一级点招生;专业学位点除农业、教育硕士外均一级点招生。
(四)具体各招生专业、拟招生人数详见《浙江海洋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五)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录取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三、报考条件及报名流程
(一)报考条件
符合国家公布的2024年报考条件和学校相关专业要求(参见《浙江海洋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研究生。其中,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必须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二)报名流程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含旅游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3)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网上确认
考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要准确如实填写本人奖惩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2)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3)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4)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主要用于通知复试、寄发录取通知书等事宜,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门牌号或信箱号、邮编等)及联系电话,此信息须确保在2024年9月底前有效。
四、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考试
(一)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均分为两个阶段:初试和复试。
初 试: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复 试: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24年4月底前完成。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学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学校公布。
(二)在复试前学校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学校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四)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学校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旅游管理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不加试。
(七)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学校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学校各专业体检要求。
六、录取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七、培养方式及学制
(一)各专业(领域)培养方式见各专业(领域)培养方案。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采用同一标准的培养方式。
(二)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3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具体见各专业(领域)培养方案。
(三)全日制研究生采用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采用非脱产线下到校学习的方式。
(四)2024级经济与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师范学院研究生将在浙江海洋大学定海校区开展培养工作,其他学院研究生在长峙校区开展培养工作,学生住宿以当年度两个校区宿舍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八、收费标准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所有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以入学当年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为准,具体见学校计划财务处网站公布标准。
九、全日制研究生奖助政策
学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王成海奖学金、海燕奖学金、研究生学术成果奖励、“三助一辅”岗位津贴等,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硕士研究生待遇水平。
十、毕业证与学位证
被我校正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毕业时,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学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十一、报考咨询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海大南路1号行政楼212 浙江海洋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
电 话:0580-8180690,2261673;18957215337
E-mail:zjyzb@jou.edu.cn
网 站:http://yjsyzs.zjou.edu.cn/
十二、其他
1.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本章程由浙江海洋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教育部规定执行。
浙江海洋大学比萨海洋研究生学院(英文名称为:Zhejiang Ocean University-University of Pisa Marine Graduate School)是浙江海洋大学和意大利比萨大学,基于平等互利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意大利其他相关法律和法规,自愿开展的,从事非营利性教育教学活动的,系非独立设置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2018年9月由我国教育部批准设立。机构的行政主管部门为浙江省教育厅,其从事的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范围包括:
1、提供硕士研究生层次以上的学历教育;
2、经双方协商,在合适的时候提供博士研究生层次的学历教育;
3、开展与高等教育相关的教学与科研活动;
4、经双方协商同意,开展学术和文化交流活动。
合作方意大利比萨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声誉卓著的高等学府,创立于1343年,当时是作为培训大学教师的综合性基地而创立的。它以拥有伽利略这样的科学巨匠而骄傲,校友中有三位诺贝尔奖获得者、一位菲尔茨奖获得者。如今的比萨大学是一所集现代化的教学科研为一体的世界一流的研究型大学。比萨大学历年来在全球QS大学排名中均进入前300位、全球软科大学排名(ARWU,Academic Ranking of World Universities)151-200位。
浙江海洋大学比萨海洋研究生学院通过引进比萨大学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方面的优质教育资源,以合作办学模式,为中意两国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一批具有国际化视野的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项目教育采取我校学分制和欧洲ECT学分并轨的方法。
一、报考条件
符合国家公布的2024年报考条件和学校相关专业要求(参见《浙江海洋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考生均可报考。
考生包括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人数
招生专业:海洋生物学070703(学术学位),食品加工与安全095135(专业学位)
考试科目及招生人数见下表:
学科名称及代码 | 研究方向 | 全日制拟招人数 | 初试科目 | 复试科目 (任选1门) |
海洋生物学070703 (意大利称:海洋生物学) | 00不区分研究生方向 | 30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1海洋科学导论 ④802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 海洋科学专业综合(生物方向) |
食品加工与安全095135 (意大利称:食品质量与生物安全) | 00不区分研究生方向 | 30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41农业知识综合三 ④817食品化学 | 食品技术原理 |
备注:具体招生名额以最终获批名额为准。
三、录取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四、学习方式、培养模式及学制
学制三年,采取“3+0”模式,即全部学习在浙江海洋大学完成;最低毕业学分35分。
培养方案详见下面网址链接。
五、收费标准
按浙江省发改委批准的收费标准,28800元/学年/人。
六、全日制研究生奖励政策
参照普通全日制研究生奖励政策。
七、毕业证与学位证
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经考试成绩合格,通过论文答辩的学生,颁发浙江海洋大学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达到浙江海洋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浙江海洋大学硕士学位(分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两种);达到意大利比萨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意大利比萨大学硕士学位(均为学术学位)。
八、报考咨询
招生项目介绍:
海洋生物学专业硕士研究生:http://zhongyi.zjou.edu.cn/info/1058/1271.htm
食品加工与安全专业硕士研究生:http://zhongyi.zjou.edu.cn/info/1058/1272.htm
意大利比萨大学网址:https://www.unipi.it/
招生项目联系人:周老师,0580-2064849
浙江海洋大学比萨海洋研究生学院(英文名称为:Zhejiang Ocean University-University of Pisa Marine Graduate School)是浙江海洋大学和意大利比萨大学,基于平等互利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意大利其他相关法律和法规,自愿开展的,从事非营利性教育教学活动的,系非独立设置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2018年9月由我国教育部批准设立。机构的行政主管部门为浙江省教育厅,其从事的教育教学及其它活动范围包括:
1、提供硕士研究生层次以上的学历教育;
2、经双方协商,在合适的时候提供博士研究生层次的学历教育;
3、开展与高等教育相关的教学与科研活动;
4、经双方协商同意,开展学术和文化交流活动。
合作方意大利比萨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声誉卓著的高等学府,创立于1343年,当时是作为培训大学教师的综合性基地而创立的。它以拥有伽利略这样的科学巨匠而骄傲,校友中有三位诺贝尔奖获得者、一位菲尔茨奖获得者。如今的比萨大学是一所集现代化的教学科研为一体的世界一流的研究型大学。比萨大学历年来在全球QS大学排名中均进入前300位、全球软科大学排名(ARWU,Academic Ranking of World Universities)151-200位。
浙江海洋大学比萨海洋研究生学院通过引进比萨大学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方面的优质教育资源,以合作办学模式,为中意两国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一批具有国际化视野的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项目教育采取我校学分制和欧洲ECT学分并轨的方法,便于学生在欧盟高校攻读博士学位。
一、报考条件
符合国家公布的2023年报考条件和学校相关专业要求(参见《浙江海洋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考生均可报考。
考生包括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人数
招生专业:海洋生物学070703(学术学位),食品加工与安全095135(专业学位)
考试科目及招生人数见下表:
学科名称及代码 | 研究方向 | 全日制拟招人数 | 初试科目 | 复试科目 (任选1门) |
海洋生物学070703 (意大利称:海洋生物学) | 00不区分研究生方向 | 30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1海洋科学导论 ④802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 海洋科学专业综合(生物方向) |
食品加工与安全095135 (意大利称:食品质量与生物安全) | 00不区分研究生方向 | 30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41农业知识综合三 ④817食品化学 | 水产食品加工学 食品技术原理 |
备注:具体招生名额以最终获批名额为准。
三、录取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四、学习方式、培养模式及学制
学制三年,采取“3+0”模式,即全部学习在浙江海洋大学完成;最低毕业学分35分。
培养方案详见下面网址链接。
五、收费标准
按浙江省发改委批准的收费标准,28800元/学年/人。
六、全日制研究生奖励政策
参照普通全日制研究生奖励政策。
七、毕业证与学位证
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经考试成绩合格,通过论文答辩的学生,颁发浙江海洋大学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达到浙江海洋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浙江海洋大学硕士学位(分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两种);达到意大利比萨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意大利比萨大学硕士学位(均为学术学位)。
八、报考咨询
招生项目介绍:
海洋生物学专业硕士研究生:http://zhongyi.zjou.edu.cn/info/1058/1271.htm
食品加工与安全专业硕士研究生:http://zhongyi.zjou.edu.cn/info/1058/1272.htm
意大利比萨大学网址:https://www.unipi.it/
招生项目联系人:周老师,0580-2064849
学术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考试方式 | 院系所 | 专业 | 研究方向 | 学习方式 | 是否接收退役专项 | 专业研究方向备注 | 拟招生人数 | 考试科目 |
21全国统考 | 001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 | 070700海洋科学 | 01物理海洋学 | (1)全日制 | 否 | 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 76(含推免3)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1海洋科学导论 ④802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
02海洋化学 | (1)全日制 | 否 | 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 |||||
03海洋生物与生物海洋学 | (1)全日制 | 否 | 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 |||||
04海岛开发与保护 | (1)全日制 | 否 | 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 |||||
002水产学院 | 090800水产 | 01水产养殖 | (1)全日制 | 否 | 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 41(含推免3)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2大学数学 ④808普通生态学 | |
02捕捞学 | (1)全日制 | 否 | 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 |||||
03渔业资源 | (1)全日制 | 否 | 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 |||||
003食品与药学学院 | 083200食品科学与工程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1)全日制 | 否 | 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 18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2数学(二) ④807生物化学(自命题) | |
004船舶与海运学院 | 082400船舶与海洋工程 | 01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 | (1)全日制 | 否 | 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 36(含推免2)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806理论力学 | |
02轮机工程 | (1)全日制 | 否 | 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 |||||
03水声工程 | (1)全日制 | 否 | 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 |||||
04海洋工程 | (1)全日制 | 否 | 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 |||||
005海洋工程装备学院 | 080200机械工程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1)全日制 | 否 | 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 19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803机械原理 | |
081500水利工程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1)全日制 | 否 | 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 18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804材料力学 | ||
006石油化工与环境学院 | 082000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 01油气田开发工程 | (1)全日制 | 否 | 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 25(含推免1)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2数学(二) ④805工程流体力学 | |
02油气储运工程 | (1)全日制 | 否 | 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 |||||
03油气加工与安全工程 | (1)全日制 | 否 | 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 |||||
04油气环境工程 | (1)全日制 | 否 | 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 |||||
007信息工程学院 | 070100数学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1)全日制 | 否 | 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 16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0高等代数 ④801数学分析 | |
008经济与管理学院 | 120300农林经济管理 | 01农村与区域发展 | (1)全日制 | 否 | 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 6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3数学(三) ④809管理学原理 | |
02农业经济与管理 | (1)全日制 | 否 | 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 |||||
03海洋资源与环境管理 | (1)全日制 | 否 | 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 |||||
011比萨海洋研究生学院 | 070703海洋生物学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1)全日制 | 否 | 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 30(含推免3)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1海洋科学导论 ④802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
备注:
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数以教育部下达2024年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准。后期根据实际录取的推免生人数可能引起各专业拟招生人数的变动。
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科目
考试方式 | 院系所 | 专业 | 研究方向 | 学习方式 | 是否接收退役专项 | 专业研究方向备注 | 拟招生人数 | 考试科目 |
21全国统考 | 001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 | 086000生物与医药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1)全日制 | 否 | 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 28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8生物化学 ④814微生物学 |
002水产学院 | 095134渔业发展 | 01渔业管理 | (1)全日制 | 是 | 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 79(含推免5)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40农业知识综合二 ④816普通生态学 | |
02水产养殖 | (1)全日制 | 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 ||||||
03渔业资源养护与利用 | (1)全日制 | 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 ||||||
04渔业装备 | (1)全日制 | 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2)非全日制 | 否 | 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 4 | ||||
003食品与药学学院 | 095135食品加工与安全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1)全日制 | 否 | 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 54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41农业知识综合三 ④817食品化学 | |
(2)非全日制 | 否 | 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 4 | |||||
105500药学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1)全日制 | 否 | 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 40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49药学综合 | ||
(2)非全日制 | 否 | 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 4 | |||||
004船舶与海运学院 | 086100交通运输 | 01海上交通安全与环境防护 | (1)全日制 | 是 | 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 61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815交通运输工程学
| |
02海上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 | (1)全日制 | 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 ||||||
03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 (1)全日制 | 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 ||||||
04船舶新能源开发与节能技术 | (1)全日制 | 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2)非全日制 | 否 | 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 4 | ||||
005海洋工程装备学院 | 085900土木水利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1)全日制 | 否 | 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 28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804材料力学 | |
095136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 | 01农业(渔业)机械化 | (1)全日制 | 否 | 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 23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41农业知识综合三 ④803机械原理 | ||
006石油化工与环境学院 | 085700资源与环境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1)全日制 | 否 | 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 26(含推免1)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813环境化学 | |
(2)非全日制 | 否 | 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 2 | |||||
007信息工程学院 | 095136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 | 01农业(渔业)信息化 | (1)全日制 | 否 | 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 29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41农业知识综合三 ④818电子技术基础 | |
008经济与管理学院 | 095137农业管理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1)全日制 | 是 | 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 55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42农业知识综合四 ④820经济学 | |
095138农村发展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1)全日制 | 是 | 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 47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42农业知识综合四 ④820经济学 | ||
(2)非全日制 | 是 | 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 12 | |||||
125400旅游管理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1)全日制 | 否 | 9 | ①199管理类综合能力 ②204英语(二) | |||
(2)非全日制 | 是 | 12 | ||||||
009师范学院 | 045103学科教学(语文)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1)全日制 | 是 | 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 54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3教育综合 ④810阅读与写作 | |
(2)非全日制 | 否 | 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 14 | |||||
045109学科教学(历史)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1)全日制 | 否 | 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 14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3教育综合 ④811历史知识综合 | ||
010外国语学院 | 045108学科教学(英语)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1)全日制 | 否 | 26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3教育综合 ④812英语阅读与翻译 | ||
(2)非全日制 | 否 | 3 | ||||||
011比萨海洋研究生学院 | 095135食品加工与安全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1)全日制 | 否 | 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 30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41农业知识综合三 ④817食品化学 | |
012国家海洋设施养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095136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 | 01农业(渔业)设施化 | (1)全日制 | 否 | 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 60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41农业知识综合三 ④819水产养殖学 | |
(2)非全日制 | 否 | 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 4 |
备注:
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数以教育部下达2024年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准。后期根据实际录取的推免生人数可能引起各专业拟招生人数的变动。
牵头学院 | 专业名称 | 姓名 | 联系方式 |
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 | 海洋科学070700 | 蔡老师 | 0580-2261531 |
生物与医药086000 | |||
船舶与海运学院 | 船舶与海洋工程082400 | 俞老师 | 0580-2556243 |
交通运输086100 | |||
水产学院 | 水产090800 | 董老师 | 0580-2556196 |
渔业发展095134 | |||
信息工程学院 | 数学070100 | 孙老师 | 0580-8180234 |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农业信息化095136 | |||
海洋工程装备学院 | 机械工程080200 | 金老师 | 0580-2555258 |
水利工程081500 | |||
土木水利085900 | |||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农业机械化095136 | |||
石油化工与环境学院 |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082000 | 王老师 | 0580-2552178 |
资源与环境085700 | |||
食品与医药学院 | 食品加工与安全095135 | 卢老师 | 0580-2554038 |
食品科学与工程083200 | |||
药学105500 |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农林经济管理120300 | 王老师 | 0580-2261623 |
农业管理095137 | |||
农村发展095138 | |||
旅游管理125400 | |||
师范学院 | 学科教学(语文)045103 | 魏老师 | 0580-2559592 |
学科教学(历史)045109 | |||
国家海洋设施养殖工程中心 |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农业设施化095136 | 王老师 | 0580-2037583 |
比萨海洋研究生学院 | 海洋生物学070703 | 周老师 | 0580-2064849 |
食品加工与安全095135 | |||
外国语学院 | 学科教学(英语)045108 | 许老师 | 0580-2550032 |
为做好我校接收2024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确保推免工作规范有序,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具体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二)申请人须是具有推荐免试资格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具体以“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公开备案为准。
(三)申请人本科阶段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无任何处罚或处分记录。
(四)所报考硕士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五)身心健康,体检合格。
二、接收专业及人数
我校2024年接收推免生的具体专业和拟招生人数见下表(各专业接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学位类别 | 学院 | 学科名称及代码 | 研究生方向 | 推免生拟招人数 |
学术学位 | 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 | 海洋科学070700 | 01物理海洋学 02海洋化学 03海洋生物与生物海洋学 04海岛开发与保护 | 3 |
学术学位 | 比萨海洋研究生学院 | 海洋生物学070703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3 |
学术学位 | 石油化工与环境学院 |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082000 | 01油气田开发工程 02油气储运工程 03油气加工与安全工程 04油气环境工程 | 1 |
学术学位 | 船舶与海运学院 | 船舶与海洋工程082400 | 01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 02轮机工程 03水声工程 04海洋工程 | 2 |
学术学位 | 水产学院 | 水产090800 | 01水产养殖 02捕捞学 03渔业资源 | 3 |
专业学位 | 石油化工与环境学院 | 资源与环境085900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1 |
专业学位 | 水产学院 | 渔业发展095134 | 01渔业管理 02水产养殖 03渔业资源养护与利用 04渔业装备 | 5 |
三、申请程序
(一)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同时将以下材料邮寄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1.有效期内的学生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2.本科成绩单1份,要求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3.国家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4.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5.有学术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者,请提供复印件;
6.《浙江海洋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7.《浙江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政审表》。
申请人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所有申请材料不退还。
邮寄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海大南路1号行政楼212 浙江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0580-8180690。
(二)学校研究生院组织相关学院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并对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接收并确认复试通知。
(三)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各学院组织的复试工作。对于复试合格的推免生由学校发送待录取通知。
(四)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进行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拟录取名单上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并报教育部备案。
四、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所有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以入学当年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为准,具体见学校计划财务处网站公布标准。
(二)奖助学金
学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王成海奖学金、海燕奖学金、研究生学术成果奖励、“三助一辅”岗位津贴等,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硕士研究生待遇水平。
五、信息公开
(一)我校将通过网站主动公开接收推免生章程、推免生招生目录、复试办法、拟录取名单等全部信息,同时按教育部要求在“推免服务系统”公示公开。
(二)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考生对公示名单如有疑问,可向研究生院院长信箱yjsy2019@zjou.edu.cn进行实名投诉举报。
六、考生咨询与申诉渠道
研究生院招生咨询电话:电话:0580-8180690,2261673。
院长信箱:yjsy2019@zjou.edu.cn。
七、附则
本章程由浙江海洋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浙江海洋大学比萨海洋研究生学院(英文名称为:Zhejiang Ocean University-University of Pisa Marine Graduate School)是浙江海洋大学和意大利比萨大学,基于平等互利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意大利其他相关法律和法规,自愿开展的,从事非营利性教育教学活动的,系非独立设置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2018年9月由我国教育部批准设立。机构的行政主管部门为浙江省教育厅,其从事的教育教学及其它活动范围包括:
1、提供硕士研究生层次以上的学历教育;
2、经双方协商,在合适的时候提供博士研究生层次的学历教育;
3、开展与高等教育相关的教学与科研活动;
4、经双方协商同意,开展学术和文化交流活动。
合作方意大利比萨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声誉卓著的高等学府,创立于1343年,当时是作为培训大学教师的综合性基地而创立的。它以拥有伽利略这样的科学巨匠而骄傲,校友中有三位诺贝尔奖获得者、一位菲尔茨奖获得者。如今的比萨大学是一所集现代化的教学科研为一体的世界一流的研究型大学。比萨大学历年来在全球QS大学排名中均进入前300位、全球软科大学排名(ARWU,Academic Ranking of World Universities)151-200位。
浙江海洋大学比萨海洋研究生学院通过引进比萨大学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方面的优质教育资源,以合作办学模式,为中意两国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一批具有国际化视野的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项目教育采取我校学分制和欧洲ECT学分并轨的方法,便于学生在欧盟高校攻读博士学位。
一、报考条件
符合国家公布的2023年报考条件和学校相关专业要求(参见《浙江海洋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考生均可报考。
考生包括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人数
招生专业:海洋生物学070703(学术学位),食品加工与安全095135(专业学位)
考试科目及招生人数见下表:
学科名称及代码 | 研究方向 | 全日制拟招人数 | 初试科目 | 复试科目 (任选1门) |
海洋生物学070703 (意大利称:海洋生物学) | 00不区分研究生方向 | 30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1海洋科学导论 ④802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 海洋科学专业综合(生物方向) |
食品加工与安全095135 (意大利称:食品质量与生物安全) | 00不区分研究生方向 | 30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41农业知识综合三 ④817食品化学 | 水产食品加工学 食品技术原理 |
备注:具体招生名额以最终获批名额为准。
三、录取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四、学习方式、培养模式及学制
学制三年,采取“3+0”模式,即全部学习在浙江海洋大学完成;最低毕业学分35分。
培养方案详见下面网址链接。
五、收费标准
按浙江省发改委批准的收费标准,28800元/学年/人。
六、全日制研究生奖励政策
参照普通全日制研究生奖励政策。
七、毕业证与学位证
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经考试成绩合格,通过论文答辩的学生,颁发浙江海洋大学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达到浙江海洋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浙江海洋大学硕士学位(分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两种);达到意大利比萨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意大利比萨大学硕士学位(均为学术学位)。
八、报考咨询
招生项目介绍:
海洋生物学专业硕士研究生:http://zhongyi.zjou.edu.cn/info/1058/1271.htm
食品加工与安全专业硕士研究生:http://zhongyi.zjou.edu.cn/info/1058/1272.htm
意大利比萨大学网址:https://www.unipi.it/
招生项目联系人:周老师,0580-2064849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等文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类型、专业及招生计划
(一)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二)全日制研究生指在基本修业年限(学制)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在基本修业年限内,按照学校规定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三)学校学术学位点除海洋生物学(中意项目)外均一级点招生;专业学位点除农业、教育硕士外均一级点招生。
(四)具体各招生专业、拟招生人数详见《浙江海洋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五)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录取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三、报考条件及报名流程
(一)报考条件
符合国家公布的2023年报考条件和学校相关专业要求(参见《浙江海洋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研究生。其中,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二)报名流程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含旅游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2.网上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要准确如实填写本人奖惩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2)按教育部要求,我校复试时将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3)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4)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主要用于通知复试、寄发录取通知书等事宜,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门牌号或信箱号、邮编等)及联系电话,此信息须确保在2023年8月底前有效。
四、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考试
(一)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均分为两个阶段:初试和复试。
初 试: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复 试: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23年4月底前完成。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学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学校公布。
(二)在复试前学校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学校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四)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学校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旅游管理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报考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不加试。
(七)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学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学校各专业体检要求。
六、录取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七、培养模式及学制
(一)各专业(领域)培养模式见各专业(领域)培养方案。
(二)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2-3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具体见各专业(领域)培养方案。
(三)2023级研究生将在浙江海洋大学长峙校区开展培养工作,学生住宿以当年度长峙校区宿舍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八、收费标准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所有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以入学当年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为准,具体见学校计划财务处网站公布标准。
九、全日制研究生奖助政策
学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王成海奖学金、海燕奖学金、研究生学术成果奖励、“三助”岗位津贴等,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硕士研究生待遇水平。
十、毕业证与学位证
被我校正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毕业时,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学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十一、报考咨询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海大南路1号行政楼212 浙江海洋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
电 话:0580-8180690,2261673;18957215337
E-mail:zjyzb@jou.edu.cn
网 站:http://yjsyzs.zjou.edu.cn/
十二、其他
1.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本章程由浙江海洋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教育部规定执行。